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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反課綱到現在,很多人都沒搞懂是什麼一回事
KMT連辯護的能力都沒有,這個執政黨下台反省也是剛好而已 政府資訊公開法是94年修的法,也就是說是陳水扁時代制訂的法規 教育部只是據過的做法依據現有的法條處理課綱 重點是,不是不能公開,是進行過程中避免審核的委員被打擾,影響到自主性 也就是說,過去課綱民進黨執政時修改過,這種帶有意識形態之爭的東西,換黨執政再修改 必然會惹基本教義派的不滿,隱藏名單是依法有據,如果名單一早在修課綱的過程中就被公開,有心人發動學生去學校包圍哪位學者專家,說他是大統派賣台,請問這個委員能審核下去嗎? 果然,台權會的人不爽就跑去行政訴願,行政法院的判決是教育部敗訴,他們要看就給他們看名單 過程就如此簡單而已 其實政府資訊公開法,也有規定不是不可公開,十九條就有說意思是課綱上路後,委員被外力干預的問題已經解除 所以教育部不是承諾課綱上路可以公開嗎?政府一切依法行政,只是有人不爽,在走程序時跑去法院訴願,要求提早知道會議審核委員的名單以及投票的過程. PS:大家被混淆視聽,其實台權會的人不必急於一時,想要知道名單,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9條,課網上路後去申請教育部要受理提供 政府資訊公開法 【制定日期】民國94年12月6日 【公布日期】民國94年12月28日 第四章 政府資訊公開之限制 第18條(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 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第19條(已無限制分開之受理申請) 前條所定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政府資訊,因情事變更已無限制公開或拒絕提供之必要者,政府機關應受理申請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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