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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2016-04-13 11:05 PM

騙術高明+制裁不痛不癢 台灣詐團行「騙」天下
 
騙術高明!除了大陸、東南亞,還「騙」及中東、非洲、中南美洲,一路「揚名國際」。

氣燄囂張!台灣對詐欺犯制裁不痛不癢,海外帶回6000多人受審,有多少人被關?

台灣詐團高招騙術連中研院學者都曾上當,近幾年詐團「整批輸出」,足跡遍布東南亞,連非洲都設有詐騙機房,一路「揚名國際」;諷刺地是,台灣司法對詐欺犯制裁始終不痛不癢,成為詐團氣燄囂張的幫凶。

翻開台灣詐騙史,從刮刮樂、假綁架簡訊、網路購物,到假檢警監管帳戶,不斷推陳出新,他們懂得緊扣時事、有洞就鑽,騙術高明。

二○○五年,詐團開始轉進大陸設置電信機房跨海行騙,國人受騙無數,有人因此自殺;警政署為此成立「一六五反詐騙諮詢專線」,啟動各項防堵對策。

詐團見風轉舵,改與大陸人士合作騙大陸人,尤其是假檢警手法在大陸幾乎橫行無阻,除了大西北,「其餘各省都淪陷」。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基礎下開始合力打擊詐騙,逼得詐團再將機房往東南亞轉進,仍持續以假檢警手法詐騙大陸人士。

近幾年,大陸與東南亞國家合作「嚴打」詐騙集團,詐團再將機房轉到非洲、中東、中南美洲等國家,一方面「天高地遠」,一方面吃定當地政府還無防詐能力。

這些詐團背後,始終有台灣人的影子。根據警方非正式統計,兩岸共打機制運作以來,台灣警方已從海外帶回六千多名詐欺嫌犯受審,但有多少人被關?多少人持續在境外搞詐騙?

兩岸懲罰詐騙犯力道天差地別,大陸會依詐騙金額衡量嫌犯刑度,就算只是車手或打電話行騙,也可能面臨十年以上重刑;反觀台灣,此類案件司法訴訟曠日廢時,最後多半輕判,詐騙金額也追不回來,難收遏阻之效。涉案台人押返台灣受審卻獲輕判,也讓大陸頗有怨言。

=============

陰雄 惜 陰雄
立法院不修法這大概也無解
不過看到以後的執政黨如此眼裡只有政治盤算
未來四年也是依舊吧~

runonetime 2016-04-14 12:37 AM

騙=馬+扁

16年的成長騙行天下:on_81:

YaYa07 2016-04-14 05:37 AM

真正的台灣之光是電話詐騙
台灣年輕人腰纏萬貫, 每天泡妹喝洋酒開超跑
市場已擴展到數十國, 人人都是月入百萬
該在台灣成立電話行銷學系來發揚光大
在海外被抓還能動員立委媒體來搶救回國
以後大學統統都只有詐騙有關的科系就好了

a471 2016-04-14 10:39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59171)
真正的台灣之光是電話詐騙
台灣年輕人腰纏萬貫, 每天泡妹喝洋酒開超跑
市場已擴展到數十國, 人人都是月入百萬
該在台灣成立電話行銷學系來發揚光大
在海外被抓還能動員立委媒體來搶救回國
以後大學統統都只有詐騙有關的科系就好了

不然你以為台灣每年進口那麼多超跑是幹嘛的ㄚ~~~

搞不好那群人就是消費主力.......
經濟上掏空對岸~~~這是無形戰爭:on_32:

cloudchine 2016-04-14 01:37 PM

長期觀察台灣在這方面的問題

似乎是在最近二十年來,人權高漲,什麼廢死,人本...等團體動輒就跳出來爭取所謂的人權

如果陳進興的綁架撕票案發生在今天,他很大機會不會判死

奇怪的是~這種人權大多是"加害者的人權",受害者似乎沒有得到重視

除了死刑放在哪裡好看,其他刑責比起歐美等國相對輕太多

我國不斷輸出詐欺集團到全世界,政府和立法院從來沒想過如何修法

不要讓台灣丟臉丟到全世界,只會害怕國內的民粹,除了向大陸要人,什麼都沒做過

為何不修法?

國會充斥的是什麼貨色的民代?他們有幾個是好人?把所有刑法的刑責提高是會整到自己

如果修法罰太重,人權團體又會鬼叫,說什麼侵犯人權,嚴刑峻罰沒法嚇阻犯罪,要從教育著手,用愛來感動罪犯...

甚至還有法匠們會出來阻擋修法,說什麼違反法律精神..

比方說,酒駕撞死人,為什麼不能修法關個十年以上?

法界說以日本為例,酒駕撞死人認定為"故意犯",可以用謀殺罪起訴,刑期當然可以定高一點

我們現在酒駕是"過失犯",說過失致死刑期不可能高於故意犯(殺人罪),因此,要修法就牽一髮而動全身,除了把酒駕修成故意犯,也要把其他同類的罪刑責全面提高

可以保證絕對過不了人權團體這一關,尤其是什麼長老教會

不管誰來執政,面對的已經是不理性團體的壓力,沒有人敢去踫這個治亂世用重典的方法

還有一點要補充,幾年前修了個閹割版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早有大法官說有違憲之虞,違反了無罪推定論的精神,刑法有罪無罪,不應是被告自己找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目前這項財產來源不明是放在貪污罪之下,如果被告聲請大法官釋憲,恐怕很大機會被大法官打槍宣告違憲

cloudchine 2016-04-14 02:38 PM

看看準法務部長的看法,又是一個活在雲端的傢伙

一罪一罰真的有用,詐騙集團怎麼還如此猖獗?

引用:

加重詐欺刑度 準法務部長主張不需修法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4日電)肯亞案發生後,不少立委主張加重詐欺罪刑度,準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上午接受電台專訪時則主張「不需要修法」,因為在民國94年刑法修改後,詐欺罪嫌已改成一罪一罰。
肯亞案引發社會上討論台灣詐欺罪是否刑度太低,不少藍綠立委則醞釀修法,研擬加重詐欺罪刑度,不再縱容台灣人行騙天下、重傷台灣聲譽。
「我主張不需要修法」,邱太三今天上午接受電台專訪時認為,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人在討論刑度問題,加上民國94年刑法修改後已是一罪一罰,法院可以根據詐欺犯是詐10人或100人,將刑度加上去。
他認為,司法改革非警察拚命抓、檢方拚命起訴,重點仍在最後審判關卡。
https://tw.news.yahoo.com/%E5%8A%A0%...020003556.html

跨國犯罪實務上遇到的問題是~

一罪一罰說得輕鬆,受害者都在大陸,遍布全中國,他們會一一跑來台灣出庭作證嗎?

又如何證明,同一個詐騙集團成員騙了超過一人以上?這個難度很高

引用:

台嫌遣送大陸 菲律賓開先例

14名台籍嫌犯與在台同夥共21人,經桃園地方法院羈押庭審理後,裁定收押20人,1人交保。對於14名台嫌,法院一審依詐欺罪各判處8年2月到4年9月不等有期徒刑。

不過,案件上訴後,法院二審認為部分證據有瑕疵或有事證無法證明,改判其中2人無罪,其餘被告則分別被判處3年8月到1年4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4120394-1.aspx


a471 2016-04-14 05:12 PM

因為我們的立委都在忙著喬自己的代誌....

王、柯:.......你們看我倆幹嘛唉:on_61:

王杯杯幹立委N十年、幹院長也N年才突然想到要國會改革

陳杯杯總統幹了八年......DPP在野了八年...才突然想起轉型正義

:on_84:

YaYa07 2016-04-14 05:59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59185)
..............才突然想起轉型正義:on_84:

不是突然啦!!! 而是又拿到政權
另一個詐騙口號的開始吧!!!

a471 2016-04-14 10:24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59190)
不是突然啦!!! 而是又拿到政權
另一個詐騙口號的開始吧!!!

掯~~~~來這套,我看我還是努力賺它國的小本本比較實在....

免得我都人格分裂了...:on_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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