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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馮光遠誹謗金溥聰「男妓」法院判無罪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84467.html)

YaYa07 2016-05-07 03:39 AM

馮光遠誹謗金溥聰「男妓」法院判無罪
 
照分享作家馮光遠4年前批總統府資政金溥聰與馬總統有「特殊性關係」、金是「男妓」挨告,馮刑事獲判無罪確定後,去年又連續在臉書貼文諷金是「男妓」、「混蛋」等,被金再度自訴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馮光遠無罪。台北地院日前開庭,金、馮法庭激辯,針鋒相對。金說,馮自稱幽默評論,卻不知道網路霸凌對當事人傷害非常嚴重;馮說,刑事官司判決無罪確定,加批金溥聰「混蛋」、「爛咖」、「下流胚」,是用憤怒語言來表達馬、金紊亂國家體制,沒有侮辱犯意。

馮光遠2012年以「特殊性關係」、「男妓」諷刺金溥聰,被控加重誹謗罪,去年3月法院判馮無罪確定後,馮隨即於3月至9月三度於臉書上諷刺金「自己對號入座,是否為法院認證的男妓?」,還加批金是「混蛋」等,惹來金再度提告。

至於2人民事官司部分,為此金向馮求償200萬元,馮一審獲判免賠,去年10月二審逆轉,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馮要賠金100萬元,馮上訴最高法院中。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6774...84%A1%E7%BD%AA

我們能說法官都是男妓, 都有"特殊關係"嗎???
從此大家都可以用這些無罪的名詞來說別人了嗎???
用這麼不堪的言詞居然不是公然侮辱,
只能說這些法官真的是有特殊關係的男妓
很高興這麼說是沒有罪的, 謝謝這些法官的開明作風了

mini 2016-05-07 08:23 AM

可能該爬蟲類法官與該人有特殊關係吧
都是爬蟲類當然護短

a471 2016-05-07 10:26 AM

去法官家門視線範圍內合法設置廣告看板照三餐給他譙.....:on_14: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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