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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03:39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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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馮光遠誹謗金溥聰「男妓」法院判無罪
照分享作家馮光遠4年前批總統府資政金溥聰與馬總統有「特殊性關係」、金是「男妓」挨告,馮刑事獲判無罪確定後,去年又連續在臉書貼文諷金是「男妓」、「混蛋」等,被金再度自訴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馮光遠無罪。台北地院日前開庭,金、馮法庭激辯,針鋒相對。金說,馮自稱幽默評論,卻不知道網路霸凌對當事人傷害非常嚴重;馮說,刑事官司判決無罪確定,加批金溥聰「混蛋」、「爛咖」、「下流胚」,是用憤怒語言來表達馬、金紊亂國家體制,沒有侮辱犯意。
馮光遠2012年以「特殊性關係」、「男妓」諷刺金溥聰,被控加重誹謗罪,去年3月法院判馮無罪確定後,馮隨即於3月至9月三度於臉書上諷刺金「自己對號入座,是否為法院認證的男妓?」,還加批金是「混蛋」等,惹來金再度提告。 至於2人民事官司部分,為此金向馮求償200萬元,馮一審獲判免賠,去年10月二審逆轉,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馮要賠金100萬元,馮上訴最高法院中。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6774...84%A1%E7%BD%AA 我們能說法官都是男妓, 都有"特殊關係"嗎??? 從此大家都可以用這些無罪的名詞來說別人了嗎??? 用這麼不堪的言詞居然不是公然侮辱, 只能說這些法官真的是有特殊關係的男妓 很高興這麼說是沒有罪的, 謝謝這些法官的開明作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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