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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2016-06-29 03:08 PM

罷工效應?台電工會明會經濟部長爭權益
 
台電工會理事長丁作一今天表示,新政府將在下個會期修訂「電業法」,卻迄今未與工會協商、溝通,工會預定明天下午拜會經濟部長李世光,若未獲善意回應,不排除佔領能源局。

具官股色彩的「華航罷工」結束, 7項訴求全部達標,間接振奮台電、中油等經濟部國營事業工會士氣,打算仿效華航,爭取權益。

丁作一受訪表示,新政府上任後,已經對外宣示「電業法」修正愈快愈好,甚至打算在立法院下個會期一次就修法完成,但迄今沒有辦過相關的公聽會,也沒有和員工溝通,這種「急就章、躁進式」的修法,恐會影響全民用電利益,如供電穩定、電價品質等都令人憂心。

他說,「電業法」目前的內容外界眾說紛紜,台電未來將被拆分幾家公司也不確定,令 2萬7000多名台電員工人心惶惶,因此已和李世光約好明天下午12時30分在經濟部碰面,表達訴求。

丁作一強調,如果經濟部完全不顧台電員工心聲,要「硬幹」,工會不排除要發動會員包圍經濟部、甚至佔領能源局。

中油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表示,這次「華航罷工」的7 項訴求中,有一項是員工搭交通車時間計入工時,由於中油高雄大林、桃園煉油廠的員工也有多這樣的例子,因此提出是否可以比照空服員。不過,中油事業體除了廠區外,還有加油站等服務業,內部還要更進一步討論,尋找共識。

http://udn.com/news/story/6/1794118

===============

後悔找那個大草包當懂座了吧~

建議台電工會佔領核電廠比較有震撼力
那些怕死核災的綠吱吱
每每認為台灣會成為第四個核災國
佔領後又可以說自己是在工作
進可攻退可守
目前又是綠色執政
這一定是個好籌碼~ :on_02::on_32:

YaYa07 2016-06-30 05:08 AM

早就想罷工了
以前怕被裁員秋後算帳
前華航鬧事者就被判賠千萬
如此英明的蔡政府終於力挺勞工
勞工出頭天了!!! 大家出草呀!!
打倒剝削的資方階級.......................
這好像有點共產黨的味道了

資方只想賺大錢炒鈔票
遲早真的會被勞工打翻身的吧!!!!
好好看看明朝滅亡史, 那些蠢蛋地主是如何滅家的

a471 2016-06-30 09:14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61901)
早就想罷工了
以前怕被裁員秋後算帳
前華航鬧事者就被判賠千萬
如此英明的蔡政府終於力挺勞工
勞工出頭天了!!! 大家出草呀!!
打倒剝削的資方階級.......................
這好像有點共產黨的味道了

資方只想賺大錢炒鈔票
遲早真的會被勞工打翻身的吧!!!!
好好看看明朝滅亡史, 那些蠢蛋地主是如何滅家的

罷工有理!~~~加薪無罪~~

爹親娘親,沒有蔡主席親.....打倒壓榨勞工雇主~~~:on_32:

cloudchine 2016-06-30 11:27 AM

華航罷工事件,有個重點是綠色執政不知是否人事內鬧

說是華航前高層擺爛,不如是綠色官員有人放任罷工,他們依法可作為




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


第一條
凡民營公用事業,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依本條例監督之。

第二條
左列各款之公用事業,除由中央或地方公營者外,得許民營:
八、航空運輸。

第十五條
民營公用事業,如遇勞資爭議時,應依法受強制仲裁。



上述第十五條說的依法是指"勞資爭議處理法"


原來華航資方即前管理高層向主管單位要求強制仲裁

是桃園市政府拒絕介入,理由是"沒有先例"

好了桃園市政府放任罷工出現,還有中央政府勞動部,同樣擺爛放任罷工

明明就有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就有法何依介入仲裁,罷工本來就不該發生

現在把責任全推給前董事長和總統理

可惜國民黨的火力太弱,如此離譜居然沒法讓社會大眾知道,這次罷工本來政府積極作為是不會發生的,明顯是"瀆職"

PS:看到紅字部分,有這樣的勞動部長,委員都問到勞方都走到罷工還不強制仲裁?這位天兵部長一直在鬼打牆


引用:

華航空服員罷工,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今天上午質詢時質疑勞動部,在資方提出「強制仲裁」時,桃園市政府和勞動部未啟動,「有虧職守」。他批評勞動部及市府不願開創「先例」時還扯到總統蔡英文,「我們中華民國之前有女總統嗎?如果都有先例的話,怎麼蔡英文會當選?今天就是沒有先例才要開創先例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7)日邀請勞動部、交通部就「新政府如何縮減勞工工時、落實周休二日及國定假日休假之政策配套與修法規劃,並由華航罷工爭議事件檢視新政府如何建構協商自治之集體勞資關係制度」列席報告,並備質詢。陳宜民質詢時槓上勞動部長郭芳煜,及上週才由桃市府勞動局長調勞動部主秘的前桃園市勞動局長潘鴻麟。

陳宜民質詢時表示,上週開會就詢問勞動部為何未進行「強制仲裁」?是否放棄?郭芳煜答覆,不是放棄,「看起來資方是要求桃園市政府強制仲裁,但市府希望雙方坐下來協商,強制仲裁對工會比較不利」。

陳宜民接著說,「所以他(市府)選邊站了」,「之後你的主秘有報告這件事情嗎」?郭芳煜答稱「有」,陳宜民再問郭芳煜,「你記得有個法案叫做《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郭芳煜說「聽過,但內容比較不清楚」。

接著陳宜民唸出該法的第2條各款公用事業規定,「第8個就是航空運輸」,此外第15條規定有勞資爭議時,「依法應受強制仲裁」,他質問郭芳煜,「部長,你們有沒有『有虧職守』啊?其實在那協調諮商,依法你們可以有手段的啊」!「桃園的鄭文燦和潘鴻麟可以選邊站,你們也選邊站嗎」?

陳宜民說,若依法強制仲裁,可有69天到79天,「這麼長的一段時間,就不會跟小英總統出國會連結在一起了嘛!甚至造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狀況嘛!你可以做,你沒有做,是不是要跟國人道歉」?

郭芳煜試圖說明,「地方政府還在努力的時候…」,但陳宜民打斷,「地方政府已放棄強裁仲裁權了」,郭回應,「他們積極協調」。但陳宜民不買帳,「協調就不是強制仲裁!你知道什麼是強制仲裁嗎?你們知道SOP是怎麼做」?但郭芳煜說,「還在協商就不會放棄啊,強制仲裁是不到時機…」。

沒讓郭芳煜講完,陳宜民又打斷,繼續表示,「已一方(資方)要求做強制仲裁」,但郭芳煜說,「另一方(勞方)是不贊成的」,陳宜民則說,只要有一方 提出就可開始,不是嗎?郭則回應,「好像不是這樣欸,委員,你那個規定比較舊了」。該法在民國18年制定,民國89年修正。其中第15條規定「民營公用事業,如遇勞資爭議時,應依法受強制仲裁」。

接著陳宜民列出時間點,桃市府在6月10日就表示不會進入強制仲裁,「他們一直說這是依法行政,而且國內沒有強制仲裁的先例,因為沒有先例就沒辦法做,更不要講說SOP都在那裏嗎」?

「更不要講說,我們中華民國之前有女總統嗎?如果都有先例的話,怎麼會產生女總統,蔡英文會當選?今天就是沒有先例才要開創先例啊!當一個地方的首長,沒有先例就不敢行政!你們沒給他SOP嗎?你們的主秘也是可以給他SOP啊」?陳宜民講的上火,扯到蔡英文成為女總統也沒有先例。

「資方是有要求強制仲裁的嘛」!陳宜民引用桃市府發言人張惇涵說法,「只是鄭文燦向華航董事長孫洪祥表示,國內沒有先例」,「一直在講沒有先例,那就要開創啊!政府到底在哪裏啊?勞資雙方應『對等』協商,才是保護勞工權益的基本作法嘛」!

「強制仲裁就是要有7人小組,勞資雙方都可各提2位,然後再合意有1到3名,總共7個委員來做強制仲裁」,他痛批,勞動部不開個先例,不去協商,那做這法定的事情是做什麼目的用的」?

郭芳煜答覆陳宜民說,「強制仲裁真的要好好考慮,尤其是對於勞方」,陳繼續批評,「沒有做你當然是這樣說啊」,郭芳煜接著想提過去的例子,但陳打臉他說,「你沒有做哪有過去的例子」。對此郭芳煜嚴正表示,「協商不到最後關頭,我們絕對不輕言強制仲裁」。

但陳宜民不干示弱,「協商不到最後關頭?罷工都已經通過了,都開始要罷工了,還不去強制仲裁,讓他們(空服員)開始罷工,付出更大的代價
,罷工了22個小時45分鐘!你覺得這是全民買單之後,這樣是誰的損失?勞工也是有損失啊?國家也是有損失啊?更不要講說這只是10億元的損失而已耶!以後每年都有損失」。

「當他(員工)這樣要求說,其中七個條件有個條件,說(超時津貼)四塊美金變五塊美金的時候,我們大家都在菜市場買過菜,討價還價,你會說,這五元,好啦!就五元跟你買,你總是可以四塊半開始談起啊!都沒有談」!

陳宜民怒轟,「本來勞方還要醞釀罷工10天耶,今天22個小時45分鐘就結束了,我不是說他們應該繼續這樣耗下去,但你總應該勞資雙方坐下來談的時候,全民埋單的部分應該幫我們爭取一點嘛」!「如果真的是一塊錢超時,超時一塊美金就要三十塊,那(對)國內所有的勞工,你們有那麼大方嗎」?「

接著陳宜民繼續問,現在國內勞工超時一小時多少錢?「時薪增加6塊錢」,超時加1.33倍,你有辦法增加1塊美金嗎?「這次的問題癥結是哪?政府不願強制仲裁,才是轉移責任、模糊焦點」,他提醒地方、中央主管機關都有責任,「不要推拖不願意,這樣永遠都沒有個先例,永遠都可以讓鄭文燦當藉口」,他並強調要提案,讓國公營企業和泛官股勞資爭議時,主管機關有介入機制,「這樣可行嗎」?郭芳煜答說,「經評估有需要的話,這機制(強制仲裁)要保留著,但不到最後關頭就儘量協商」。

陳宜民最後質疑,勞動部什麼時候才願啟動強制仲裁,「明明就有法可以用啊!你這是瀆職你知道嗎」?

https://tw.news.yahoo.com/-060122230.html


再補充一則,5月27日的報導,華航前管理層明明就有在處理,勞資雙方談不攏就交給第三方仲裁,這是依法行事

偏偏桃園市政府置之不理,罷工出來後說前董和前經理在擺爛,還說要追研他們責任,天下哪有這種道理?

台灣罷工是最後手段,依法程序是走完調解,調解不成再去仲裁,通通無效才走上罷工,今天華航空服員跳過了仲裁直接進入罷工
是誰造成,不就是桃園市政府及勞動部嗎?

引用:

空服員勞資協商破局 華航籲交付仲裁

對於華航空服員27日下午與資方的勞資爭議調解破局,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擬發動遊行及罷工一事,華航公司27日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雖然雙方未能達成共識,但華航已要求再開第二次調解會議,卻遭到工會拒絕,經調解會主席及委員勸說無效,為避免空服員罷工造成影響,華航籲請桃園市政府交付仲裁。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5-27/73624


mini 2016-06-30 12:23 PM

還有一個錯
就是因為總部搬遷導致
綠色執政縣市要你總部搬過來
結果自己只負責分利益
其他不干己事

看吧~
綠色執政無恥保證
綠色執政草包保證
綠色執政文革保證
綠色執政霸道保證

cloudchine 2016-06-30 04:31 PM

引用:

作者: mini (文章 2361908)
還有一個錯
就是因為總部搬遷導致
綠色執政縣市要你總部搬過來
結果自己只負責分利益
其他不干己事

長榮總部在桃園本來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華航還沒遷總部前是給大家方便,總部要搬了回歸正軌,大家就不爽

私人機構在哪裡上班就在哪裡打卡或報到,應該是天經地義

哪有人通勤時間都計算在工作時間之內?

倘若公司搬遷因素,員工嫌太遠不願到新地點上班,就依據勞基法資遣

總不能總公司從台北遷到台南,要求在台北分公司報到,然後搭車到台南上班

再追回古早一點的歷史,到底是誰的決策改變報到方式

2005年誰執政?如下面報導屬實,早在前前朝時決定搬總部,工會協議都簽了

前政府只不過是延續前前朝的政策,現在罷工訴求把這項偷渡成功,前朝要背黑鍋



引用:

改報到地點、壓縮休息時間! 空服員罷工抗爭

6月1日前,華航空服員可以選在松山或桃園報到,在松山報到後再搭接駁車到桃園,車程50分鐘也算在上班時間內,但看在華航公司資方立場,這來回2小時屬於員工自己的通勤時間,而且強調2005年早就和華航工會簽屬協議,配合企業總部搬遷到桃園,就要改桃園報到,其他航空公司也都是這麼做
http://times.hinet.net/news/18577225


YaYa07 2016-06-30 06:48 PM

交通時間也算工時, 這真的是鬼扯呀!!!
如果我是華航空服員, 立刻搬家到高雄去
如此光是上下班時間就可以抵掉六七個鐘頭了
他XXX的!!! 全國都該比照這個規定
立法院諸公趕快立法吧!!!

grc45 2016-06-30 08:22 PM

個人昔日住過的南美和如今居住的北美,

罷工運動中折衝雙方的拉鋸談判經常曠時費日,

一般為兩週到一個月,期間任何人都很辛苦,

沒想到在台灣竟然可以如此迅速的妥協,

此例一開,人皆效尤。

可以預見,後患無窮。

YaYa07 2016-06-30 11:01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361917)
....沒想到在台灣竟然可以如此迅速的妥協,
此例一開,人皆效尤。可以預見,後患無窮。

能不立刻答應妥協嗎??
各位沒看見前面的按步就班談判的
都立刻撤職下台, 有人建議要他們賠錢, 還要坐牢
請問只要人不是呆子的, 誰還敢慢慢談判啦!!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5: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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