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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 2018-07-20 08:23 PM

收到2007年停車補繳單 南市成功里長:政府昏11年突然醒了
 
台南市仁德區成功里長鄭晴而今天收到高雄市交通局催繳通知,他打電話查詢後,才知道原來是其中有一筆2007年2月份未繳的停車費30元,被開罰單300元,鄭晴而說,印象中已經繳過,打電話詢問對方說是根據電腦的記錄,因錢不多就去繳停車費及罰款,但還是覺得太離譜。他諷刺說,他的例子告訴大家「這個政府昏倒了11年,還是會醒過來的」。而法律有追訴「期限」,政府要跟你收錢是「無期限」。

鄭晴而說,印象中當天去高雄後,有一筆停車費回到家中,立即就去繳款了,後來也從未收過催繳費通知,沒想到經過了11年後的今天 ,卻收到逾繳的罰單和繳費通知。所以提醒大家任何跟政府相關的收據,務必保存好。今天真的是「虧雞佛來爹」(crazy friday瘋狂星期五)。

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的繳費辦法,逾繳費期限未繳納者,將以平信方式通知汽車所有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工本費15元。民眾可於收到催繳單後於催繳期限內持單至超商繳納,逾催繳期限仍未繳納者,將以雙掛號方式通知汽車所有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工本費50元。經前項通知後逾期仍未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處罰鍰300元,並追繳欠繳之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326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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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真的是有繳過
那真的好邪惡~
一般來說
納稅義務人完納稅捐之收據應保存5年為妥
但這起繳費單事件就算存了極限7年也沒用...

講一個以前A員的親身經歷 (被未改制的健保給欺負)
事件描述
退伍大概5年後忽然健保寄來一個催繳通知
說當兵最後一個月的保費沒繳
這些繳費都是軍中行政負責
打去區公所甚至軍營都是踢皮球不知
打去承辦健保專員(女性)
竟然她去電A員的現在投保公會威脅不乖乖繳就去查帳
最後也只好去繳

說到這一般人也會嘔吧~
雖然沒有真的出兵打戰
但想想保護了這些爽爽植物,也不過想求證事由
卻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心想
以前未改制的健保專員
後來直接轉公職
爽到最高點 (別人公務員都要考試排缺)
這類公務員才是真真的XXX

========
話說現在的一些單據用感熱紙列印
一不注意連保存一年都保不住(放久了會變一張白紙)
那時要證據沒有怎麼辦?
所以勸大眾如果是金額較大的可以用相機 拍照錄影 以利保存~

getter 2018-07-20 08:55 PM

如果是真有繳過出示繳款證明 ... 如果怕說超商熱感應的保存不易,去郵局或金融機構繳交罰款
若可以問問看有沒有辦法在「存摺」上面留下紀錄 ...

很多時候只憑印象根本不準,最後只會變成強詞奪理、胡說八道。有繳款證明,就拿出來一槍斃命。

這種政府摧繳罰金的行為,跟政黨輪替無關,有時候是那些政事務官是否有怠惰瀆職反而才是事實。

mini 2018-07-20 09:56 PM

其實也不是只能乖乖掏荷包
因為這明顯怠忽其職
在繳費上你有附舉證的責任
但換個角度如果以
服務角度那立場就顛倒 (他附有舉證沒怠忽的責任)
公務員怠忽職守,稽延公務來論 (事隔11年是事實)
承辦員的考績不值$330很容易成立
最後
一些人會選擇自行吸收(幫你繳)

過程有技巧
.因為事過單據保存極限 導致舉證困難之損害
.去電其上級 我要投書監察院
.不用找議員,這沒用~

基本上掏錢幫你繳不是個好選擇
但走法律途徑才是笨
要給這些人一個教訓 去電其上級 是最簡單的方法

a471 2018-07-22 01:22 AM

mini老爺說你八年前欠他一包王子麵的錢,請你即刻返還~~~:on_83:

否則老爺會派小Q到府催繳唷....:on_44:

mini 2018-07-22 07:24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74324)
mini老爺說你八年前欠他一包王子麵的錢,請你即刻返還~~~:on_83:

否則老爺會派小Q到府催繳唷....:on_44:

不是轉交A大幫忙返還了嗎?
證據就是
只有三人知
A大利息記得付 (王子麵 升級 阿Q桶麵)

getter 2018-07-24 11:01 PM

公務員怠惰瀆職到很厲害的程度 ... 與其說是看顏色,不如說是看後台背景

後台夠硬,本身夠有錢 ... 公務員就會對這類人放水給特權搞 ...

以追逃漏稅來說,普通人哪罵是欠個 幾塊錢,那個寄通知單的郵資都會超過的漏稅也不管,照樣追。
對上欠稅大戶,少則數十萬,多則上億元的都會是而不見,還會找理由說沒辦法處理。

指到最近這幾年,應該是換了幾位稍微比較趕追稅的公務員,把欠稅大戶往看守所或是監獄移送管收。
欠稅大戶就開始吐錢。

對之前那些公務員來說,這沒有怠惰瀆職嗎?

警察、環保、勞工局 ...地方局處也是,在地檢舉都會搞吃案,撈過界跑去抓外縣市的 ...

還記得之前台北市有某基層員警放出某錄影檔,內容是某正、副所長,在斥責基層員警說要會作人吃案。
事件爆發後,該所長調職查辦,副所長調到別的處警局繼續當副所長。這兩人是後台不一樣麼?

公務員若沒有適當的汰換機制,就跟法官一樣,養出一堆恐龍、米蟲。

a471 2018-07-24 11:40 P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2374345)
公務員怠惰瀆職到很厲害的程度 ... 與其說是看顏色,不如說是看後台背景

後台夠硬,本身夠有錢 ... 公務員就會對這類人放水給特權搞 ...

以追逃漏稅來說,普通人哪罵是欠個 幾塊錢,那個寄通知單的郵資都會超過的漏稅也不管,照樣追。
對上欠稅大戶,少則數十萬,多則上億元的都會是而不見,還會找理由說沒辦法處理。

指到最近這幾年,應該是換了幾位稍微比較趕追稅的公務員,把欠稅大戶往看守所或是監獄移送管收。
欠稅大戶就開始吐錢。

對之前那些公務員來說,這沒有怠惰瀆職嗎?

警察、環保、勞工局 ...地方局處也是,在地檢舉都會搞吃案,撈過界跑去抓外縣市的 ...

還記得之前台北市有某基層員警放出某錄影檔,內容是某正、副所長,在斥責基層員警說要會作人吃案。
事件爆發後,該所長調職查辦,副所長調到別的處警局繼續當副所長。這兩人是後台不一樣麼?

公務員若沒有適當的汰換機制,就跟法官一樣,養出一堆恐龍、米蟲。

修改退休待遇後~~~這種怠惰的情況會更嚴重,不作為甚至不積極.....

替國家做事的泛公務人員不外乎就是要最好的,然後進來之後再篩選優秀的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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