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18-07-20, 08:23 PM | #1 |
管理版主
|
新聞轉貼 - 收到2007年停車補繳單 南市成功里長:政府昏11年突然醒了
台南市仁德區成功里長鄭晴而今天收到高雄市交通局催繳通知,他打電話查詢後,才知道原來是其中有一筆2007年2月份未繳的停車費30元,被開罰單300元,鄭晴而說,印象中已經繳過,打電話詢問對方說是根據電腦的記錄,因錢不多就去繳停車費及罰款,但還是覺得太離譜。他諷刺說,他的例子告訴大家「這個政府昏倒了11年,還是會醒過來的」。而法律有追訴「期限」,政府要跟你收錢是「無期限」。
鄭晴而說,印象中當天去高雄後,有一筆停車費回到家中,立即就去繳款了,後來也從未收過催繳費通知,沒想到經過了11年後的今天 ,卻收到逾繳的罰單和繳費通知。所以提醒大家任何跟政府相關的收據,務必保存好。今天真的是「虧雞佛來爹」(crazy friday瘋狂星期五)。 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的繳費辦法,逾繳費期限未繳納者,將以平信方式通知汽車所有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工本費15元。民眾可於收到催繳單後於催繳期限內持單至超商繳納,逾催繳期限仍未繳納者,將以雙掛號方式通知汽車所有人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工本費50元。經前項通知後逾期仍未繳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處罰鍰300元,並追繳欠繳之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3263992 ============= 如真的是有繳過 那真的好邪惡~ 一般來說 納稅義務人完納稅捐之收據應保存5年為妥 但這起繳費單事件就算存了極限7年也沒用... 講一個以前A員的親身經歷 (被未改制的健保給欺負) 事件描述 退伍大概5年後忽然健保寄來一個催繳通知 說當兵最後一個月的保費沒繳 這些繳費都是軍中行政負責 打去區公所甚至軍營都是踢皮球不知 打去承辦健保專員(女性) 竟然她去電A員的現在投保公會威脅不乖乖繳就去查帳 最後也只好去繳 說到這一般人也會嘔吧~ 雖然沒有真的出兵打戰 但想想保護了這些爽爽植物,也不過想求證事由 卻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心想 以前未改制的健保專員 後來直接轉公職 爽到最高點 (別人公務員都要考試排缺) 這類公務員才是真真的XXX ======== 話說現在的一些單據用感熱紙列印 一不注意連保存一年都保不住(放久了會變一張白紙) 那時要證據沒有怎麼辦? 所以勸大眾如果是金額較大的可以用相機 拍照錄影 以利保存~ |
送花文章: 2012,
|
2018-07-20, 08:55 PM | #2 (permalink) |
管理員
|
如果是真有繳過出示繳款證明 ... 如果怕說超商熱感應的保存不易,去郵局或金融機構繳交罰款
若可以問問看有沒有辦法在「存摺」上面留下紀錄 ... 很多時候只憑印象根本不準,最後只會變成強詞奪理、胡說八道。有繳款證明,就拿出來一槍斃命。 這種政府摧繳罰金的行為,跟政黨輪替無關,有時候是那些政事務官是否有怠惰瀆職反而才是事實。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送花文章: 37855,
|
2018-07-20, 09:56 PM | #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其實也不是只能乖乖掏荷包
因為這明顯怠忽其職 在繳費上你有附舉證的責任 但換個角度如果以 服務角度那立場就顛倒 (他附有舉證沒怠忽的責任) 公務員怠忽職守,稽延公務來論 (事隔11年是事實) 承辦員的考績不值$330很容易成立 最後 一些人會選擇自行吸收(幫你繳) 過程有技巧 .因為事過單據保存極限 導致舉證困難之損害 .去電其上級 我要投書監察院 .不用找議員,這沒用~ 基本上掏錢幫你繳不是個好選擇 但走法律途徑才是笨 要給這些人一個教訓 去電其上級 是最簡單的方法 |
送花文章: 2012,
|
2018-07-24, 11:01 PM | #6 (permalink) |
管理員
|
公務員怠惰瀆職到很厲害的程度 ... 與其說是看顏色,不如說是看後台背景
後台夠硬,本身夠有錢 ... 公務員就會對這類人放水給特權搞 ... 以追逃漏稅來說,普通人哪罵是欠個 幾塊錢,那個寄通知單的郵資都會超過的漏稅也不管,照樣追。 對上欠稅大戶,少則數十萬,多則上億元的都會是而不見,還會找理由說沒辦法處理。 指到最近這幾年,應該是換了幾位稍微比較趕追稅的公務員,把欠稅大戶往看守所或是監獄移送管收。 欠稅大戶就開始吐錢。 對之前那些公務員來說,這沒有怠惰瀆職嗎? 警察、環保、勞工局 ...地方局處也是,在地檢舉都會搞吃案,撈過界跑去抓外縣市的 ... 還記得之前台北市有某基層員警放出某錄影檔,內容是某正、副所長,在斥責基層員警說要會作人吃案。 事件爆發後,該所長調職查辦,副所長調到別的處警局繼續當副所長。這兩人是後台不一樣麼? 公務員若沒有適當的汰換機制,就跟法官一樣,養出一堆恐龍、米蟲。 此帖於 2018-07-24 11:21 PM 被 getter 編輯. |
送花文章: 37855,
|
2018-07-24, 11:40 PM | #7 (permalink) | |
管理員
|
引用:
替國家做事的泛公務人員不外乎就是要最好的,然後進來之後再篩選優秀的升官... |
|
送花文章: 79393,
|
|
|
相似的主題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誰有coreldraw 11中文繁體版 | flybird03 | 一般電腦疑難討論區 | 1 | 2003-02-20 12:01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