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退休到了仍繼續工作的問題
原本計畫今年要退休的,卻因為主管這月退休,怕新主管無法接管小弟的工作
所以可能會尋問新主管的意思,而最糟的結果就是延後退休 當然若是今年不退就要再等到做滿30年才能退的話 那小弟時間一到就會選擇離職 所以想請教這部分的問題 就是退休到了,是否就一定要退休,不然就要等到下一個階段 |
魔王的工作有 "繼續性一般常態之性質" 所以依據勞動基準法 屬於
不定期契約員工,也就是 正職員工 (可以領 退休金或資遣費) 並非約聘人員 http://www.alr.org.tw/news.php?action=cont&sn=57 幾點須了解 .勞基法之工作契約只分 不定期契約 與 定期契約 .勞基法之特定性工作(定期契約):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如工作是 「有繼續性」(指不能中斷的職務)的工作,但卻以「定期契約」的形式簽約,則不管內容如何,已違反勞基法對定期契約的定義。 所以如是不定期契約性質員工卻搞 N年一簽 實際上就已矛盾 那為何會搞個 N年一簽,通常是為了「降低員工流動率」或是「綁住好人才」,避免員工隨意離職 如果契約有記載 "最低工作年限" 與 "違約賠償" 之類的條款 但魔王的技能不是公司花錢培養而成,加上工作性質是 不定期契約員工 那實際上 N年契約 就沒有太大的意義 那難道這個契約對你的角色真的可有可無... 還有一種可能是為了 "結清年資"用 因為 94年7月1日之前工作年資,只要符合退休要件,退休時可以跟公司領舊制退休金。 如果魔王想退休 及提早解除契約 時 又符合 "94年7月1日之前工作" 想領 公司退休金 可能會依據契約而有所影響 如果不是 純粹是走勞保退休金(但要年滿6X歲+工作15年以上)路線 那該可以無視 N年一簽之契約 字眼。 那契約還有何功能? 可能會記載離職後N年不可為事項,比如有些專業職務怕你會帶走技術 (也就是所謂的旋轉門條款)。 以上 其實還是要看契約內容啦,不然有無限可能可推,討論起來就不可能面面俱到 而就算契約寫甚麼,也不能違反勞基法,這是基本原則。 簡單講這是甚麼年代了 沒有賣身契了啦~不要想得太恐怖... |
四年前為了魔術生涯規劃,小弟放棄了一種名為「Super state」的簽約
即使現在看起來錯過三年的簽約金,小弟仍然不後悔 然而依小弟的能力若是離職,對這麼栽培我的主管真的有點過意不去 幸好有遇到這次的退休,想說可以順理成章離開,而沒有任何虧欠 不過感覺好像沒那麼簡單 |
以小弟以前上班加上自己想的,一個人 永遠 只是公司的棋子,被用一些教育栽培等道德綁架,
主要你有想要用公司學的做啥?人情包袱有嚴重關係?日後還用的著? 反正經濟過得去,想一堆之後,就只有你想不想活著過自己的生活而已, 願不願意為五斗米彎腰(不是折腰 XD),端看你人生怎規劃吧, 我也羨慕我兩個朋友45歲就退休了,但人家賺夠下輩子的錢, 我卻連個子都看不見,連想都不敢想。又如何想退休? 且實務上,不會安排退休生活,的確死得很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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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進入這家公司,我一直搞不懂自己有什麼魅力,讓這麼多女孩子有好印象 直到這幾年,我才發覺到這個殘酷的事實 不過不管人家當初是以什麼心態栽培你,至少栽培是真的事情(就算你不認為這是功勞,至少也有苦勞) 雖然這幾年公司是以暗中栽培的方式聘請我,但不知情的我卻以學習的態度在這家公司服務 所以我學了許多只有自己才會的技術 不過資訊行業,真的是越老越吃虧,如果不急流勇退,那就該趁機會在公司謀得一官半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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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一個朋友是退休後來轉跟我一樣行業來part-time, 但主要還是幫一些公司會計,管理,ISO等做資料網路化, 還寫別的程式,當初他有寫了半套我行業的庫存與行政相關軟體, 本想免費凹測試版來用(當然,憑交情他一定會送我),但可惜, 這位哥得了腦癌,現在誰也不認得了:on_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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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最近很多退休的問題讓一些同事開始再討論究竟哪個比較划算 然後還有什麼可以將新制改為舊制的方法,感覺有點亂 不過小王子最後想想,倒不如直接離職反而乾脆點 畢竟如果說你本身就沒有獲得退休金的命(雖然說,工作很久,繳了很多) 仍舊為了爭取退休金,奔波,最後就算得到了,卻也失去很多不該失去的東西 這反而跟你不該得到退休金的命相互抵消,然而這樣的失去,說不定得到的退休金還補償不回來 雖說不要讓權利睡著,但仍舊要衡量吧,至少取得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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