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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來台受審會怎樣? 黃暐瀚:台灣會一秒鐘矮化嗎?
蔡政府拒收陳同佳案,引來藍營痛批,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還在臉書兩度發文批蔡政府將主權閹割、砍頭;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質疑陳同佳來台投案,台灣會一秒鐘被矮化?蔡政府完全沒體貼被害女子潘曉穎的父親的心情。
「香港反送中、台灣反送台!」黃暐瀚表示,六月香港「反送中」的時候,我就曾在節目討論過一集「潘曉穎事件」。如果,到現在都十月中了,你還不清楚誰是「潘曉穎」?誰是「陳同佳」?那到底是你自己的問題?還是政客、媒體的問題。 黃暐瀚說,2018年2月8日,香港女子潘曉穎跟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期間潘女與男友發生口角,遭男子勒斃。男友隨後將潘女裝進「粉紅色行李箱」,搭捷運到竹園棄屍,隨後拿走潘女的提款卡,飛回香港。這起一屍兩命的「箱屍案」,引發台港兩地輿論譁然。 然而,因為台港並未簽訂「司法互助條例」。港警只能依盜領ATM,用洗錢罪嫌,起訴究辦陳同佳。殺了人,卻不能用殺人罪起訴他?這個司法笑話,或說悲劇,變成台港兩地共同的痛。 之後,港府發起「逃犯條例」的修法,希望建立司法互助的基礎,但港人「反送中」,條例無疾而終。沒想到,23日即將出獄的陳同佳,居然寫信給特首林鄭月娥,表明希望來台「自首」(事實上只能投案,無法自首),消息傳回台北,蔡政府上下討論一夜之後,決定不接受陳同佳來台,管制入境。 黃暐瀚提了三個問題: 1、之前士林地檢署,三度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現在呢? 2、之前肯亞詐騙犯被送大陸,蔡政府要求送台,現在呢? 3、之前英商林克穎撞死送報生,逃回英國,我政府要求回台送審,現在呢? 黃暐瀚表示,拋開藍綠,其實很多問題,一點都不難。看到蔡政府現在包括陸委會、內政部、法務部、行政院,一致強調,這是政治陰謀。但「拒絕陳同佳」的決定,完全沒體貼潘曉穎父親,希望女兒被殺,不要死的不明不白的心;也沒想到陳同佳殺人之後,可能後悔,希望償罪的可能。政治的先不講,就問問我們政府,真的讓陳同佳來台受審,到底會怎樣? 台灣會一秒鐘被矮化?變成地方政府?還是被統戰成功?會嗎?真的不懂,讓陳同佳來面對他的殺人罪,台灣到底會變怎樣? https://udn.com/news/story/120791/4117154 ================ 故事真是神轉變 有人四個多月前撿槍 檢砲 現在撿過頭,抱顆未爆彈回家放在神桌上貢 未來怎麼死都不知道~ 目前資訊 香港是屬地主義 所以台灣在怎麼送證據去香港 香港法律也不能給他問罪 這是目前騙子黨最站不住腳的地方 況且台灣還有發布通緝 既通緝又拒收 天下沒有比這更矛盾的了 至於甚麼陰謀論 顯然大家都看得出誰才是最大的陰謀者 大家都知道崩心政權就是不想讓反送終落幕 還扯甚麼要矮化台灣 也難怪今天的賈伯施會不想接受記者提問了 矛盾到自己都知站不住腳 也難怪讀稿機會關機保養了... |
很多台灣人都搞不清什麼是屬地主義
隨便給菜政府唬弄 簡單一點說,有看過港片賭神 最後一場出海終極賭局,大反派說出了公海殺人,香港政府拿他沒辦法 只有這船註冊的國家才有權逮捕他,巴拿馬? 跟巴拿馬總統是拜把:on_14: 後來發現沒出公海,還在香港海域:on_69: 明明是菜政府把司法案操弄成政治事件,還好意思怪香港政府? 又不是香港政府有意這樣做來化解危機 是香港的宗教團體去說服這個殺人犯,要他來台灣投案 他目前是因盜用死者的信用卡入獄的,刑期很短 他來台灣投案其實也是種解脫 在香港他肯定混不下去,找不到工作,又不敢出門會像過街老鼠,日子生不如死 倒不如來台灣受審,這邊的司法保證不會判他死刑 等到有天假釋出來,事情早已淡化,還有機會重新過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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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反送台運動,邀請香港覺青來台燒捷運、燒店鋪、燒肉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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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護主權嗎? 在台灣殺了人的通緝犯,我不管,我不管...你們香港有陰謀 通緝他表示我們有司法管轄權,現在拒收人犯,政府硬拗稍有法律常識也無法說服人 香港政府怎麼操弄是他們家的事 通緝犯改變不了通緝犯的事實 過去抖手哥時代開啟了消極兩岸關係,四不一沒有,反正遇到兩岸議題,什麼都說"不要" 這次不能靠"不要",拒收人犯就可以解決問題 地檢署發布的通緝仍然存在,菜政府想要什麼,怎樣才收這個殺人犯 除了不就不敢開個條件出來? 是不是要香港政府承認台灣共和國才願意讓人犯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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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憲法,香港還是我們的地盤咧,要按照中華民國刑法來 依法偵辦、依法起訴、依法量刑。 禿子可以這樣訴求....... ============================================== 鑒於台灣有許多外籍人士居留、與外籍人士通婚,未來這種類似的刑事、民事 案件只會多不會少,政府現在說的這些歪理將來萬一被他國拿來當作話柄袒護 自己國民的話,後遺症可是不小的喔............所以要慎勝處理因應,不能以個 案看待。要想法辦弄出個標準作業程序、通案處置標準....:on_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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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簡單易懂例子 如今法務部硬拗說嫌犯自願來投案是政治操作,所以拒收 必需經兩地司法制度下運作人回台灣才算數 有個英國商人在台酒駕撞死人,判刑後潛逃回英國 我駐外單位跑去英國法院提訴訟,要求他回台服刑,最後官司敗訴 請問有天這個商人想要回台灣投案,菜政府是否以同樣理由拒收? 因為我們官司輸了,沒經法定程序,外籍人士是不能自動投案的? 至於人犯要是否出於自願,我們司法單位才不會管哪麼多 通緝犯投案,先不管他動機是啥? 有政治目的所以拒收人? 哪有這種事? 補充一點,如果香港政府突然同意個案處理,在沒有引渡條例下,專案由香港司法人員把人押到台灣 請問菜政府會接受嗎? 香港政府要怎麼做,都可以說成是政治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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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由被動轉為主動出手,菜政府想要在此事挽回面子,也不能被說成不作為 可是其中有何差別? 之前說不想有人被自首,說是港府的陰謀 坦白說,香港特區政府從特首以下所有一級官員,全是政治豬頭 差點忘了一件事,菜政府用"押人" 兩個字,是故意侵犯香港主權的字眼 香港不可能同意,如果玩文字遊戲,不是不可以把人犯交給台灣的檢警帶走 過去不是有前例,港警把人送到機場過海關後,在飛機連接的陸橋上交接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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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香港押人?!~~~~姑婆O可以扯說"我們到香港去實現了中華民國台灣的司法 管轄權,將犯嫌押送回台受審"。我們成功維護了主權尊嚴、彰顯司法正義!!:on_83: .......然後香港警察變成內政部警政署轄下的? 哇靠,那電影裡面那些高級警司、督察不就變成了N線N星警官了:on_14::on_14: 因為飛行器也是主權的延伸,押人必須在機艙外進行,在機場飛機機艙與機場的連結 就是"空橋",出了機艙就等同踩在中華民國領土之上,司法也就能進行拘捕動作了.. 看樣子小英政府成功扳回一分!!~~~~:on_45::on_45: 槍管更換之後還是一把好槍!!~~~讓我們繼續答答答~~ |
哈~我們的崩心政府說要派警察去押人回台...
打個比喻 宇宙紀元 6978年 (有夠78) 地球派人要去克林貢星押克林貢人回地球審判 可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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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再解釋一次香港屬地主義法律,這個陳同佳其他罪名服刑滿放出來就是自由身 香港司法無法因他在台灣殺人起訴他,他的身份跟一般百姓無異,也不能拘留他 台灣是世界警察嗎? 可以到香港押人? 乾脆派特工去香港偷偷把人抓回台灣好了 我是老K的人,可以這樣回應,這是天下最荒謬的事 沒有雙方簽訂引渡的法源依據,憑什麼可以這樣做? 如果認為這樣要求香港會接受,哪為何不跟英國政府提出? 台灣要派檢警去英國,把酒駕撞死台灣人的英商人押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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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美赴美去把扁案御醫黃O彥緝捕歸案?!.... 他們同樣在中華民國犯法、同樣具有他國國籍..... :on_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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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想投案→有政治意味,台灣不接受 過了幾天說→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香港說要送來台灣,結果我們偉大的官員說要去香港押解陳先生來台,被香港拒絕 就在家看連續劇 等人家送來是有多難 手抖玩手機的都押不回去了 還在那邊做戲 切 PS.本熊已聲明不自殺:on_32::on_14::on_60: |
現在想想為何老共與港府能忍這麼久
或許就是這張牌還沒亮的原因吧...? 當然這只是一種可能 主因還是 有雨傘XX的經驗 與 不想著了 美國與崩心蔡 的道 才能相忍這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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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到媒體報導,哪幾個是香港人在港犯了封屍案躲到台灣來 他們不是台灣人,我方可以用任何方式如違反觀光簽證事由遞解出境 遣返時就可以由移民署連同警方押人送到機場,到空橋後交人 因為這幾個香港嫌犯有非法居留的問題 而陳同佳本身是香港人,他因洗錢服刑,刑滿放出來就是自由身 香港司法單位完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押一個香港市民到機場交人給台灣 所以他們才要立逃犯條例來補救法律漏洞 這兩案例完全不同性質 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反過來有台灣人在香港犯法躲回台灣 我們有何法源依據會把這個台灣人交給香港檢警? 是的 台灣可以宣稱自己審,過去台灣人在海外詐騙大陸人 罪證案發地點都在海外,甚至連在大陸受害者都聯絡不上,無法來台出庭作證 海外詐騙案只要受害人不是台灣人,人犯送回台灣後最後大多是不了了之 有網民發揮創意,如果香港真要耍權謀,我方不發簽證入境嗎? 陳同佳大可買一張過境在台灣轉機的機票,下機後在機場海關內賴著不走 台灣的通緝犯就在哪裡,要不要去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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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偉大的領袖可能真的沒有LSE法學博士學位,因為她連屬地主義都搞不懂! 2.她把全台灣百姓都當傻子 不懂屬地主義就先回去看電影"賭神",巴拿馬船王的郵船被龍五手下脅迫不准 開船,高進跟那壞蛋賭完之後借刀殺人,壞蛋嗆這艘船是巴拿馬註冊的,只有 這艘船的註冊國才能抓他(船舶是領土的延伸),巴拿馬總統跟他是拜把兄弟.. 結果船根本沒開出領海....:on_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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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式坦克已經把屁股對著你了,就看你禿子戰車有沒有辦法得分... 這根本就是掉了一門砲給禿子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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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境台灣轉機的航空器在滑行道實施身分檢查,若有疑慮立即驅逐該班機離境... 我是建議阿共用飛機讓陳嫌跳傘.....空降法務部頂樓....:on_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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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幫忙他偷渡來台灣 然後去總統府前舉牌,我是通緝犯快抓我:on_65: 菜政府要如何接招? 不管他有通緝犯的身分,先遣送出境? 再來可以怎麼玩? 話說香港雖然是一國兩制,可是國防外交兩岸等問題歸阿共中央管 阿共引用國安法註銷陳嫌的香港身分,拒收此人回香港:on_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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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是否答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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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98年回歸後才出生,跟英殖無關 再者,他是在深圳出生,推測可能父是港人,母是大陸人,出生後才申請香港居留權 看到有位律師的說法,其實還有其他方法解套 也許死者也是港人,我們政府愛理不理,不是很在乎 跟英國商人酒駕撞死送報生不同,畢竟死者是台灣人,政府不出點力去把人要回來,說不過去 其實可能依循英國商人模式,我法務部在香港委託律師入禀香港法院,要求引渡陳嫌回來受審 英國法院曾判我方勝訴,後來英商人上訴後逆轉 意思是如果英國法院裁決同意引渡,台英沒司法互助,也可經由法院判決取得法律依據送他回來坐牢 法務部可以在香港比照用同樣方式,只要香港法院裁決同意引渡陳嫌,就不需什麼逃犯條例或司法互助協議 重點是,死者不是台灣人,我們政府才不想出訴訟費及不會積極去還死者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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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老闆對你不好,出差的時候特意繞到台灣來幹掉老闆~~按照蔡政府邏輯 算死者倒楣.....台灣是屬人主義,非台灣人受害司法不會追究..:on_16: 那之前毒品案幹掉外國人的那殺人犯可以回美國或者以色列了....反正死者又 不具有中華民國台灣公民身分...:on_16::on_16: 啊~~~如果僅具有中華民國公民身分,我想蔡政府應該也不想追究吧!?:on_16: 僅保障中華民國台灣公民...:on_16: 萬一~~我說萬一喔~~~又有啊豆啊殺死啊豆啊的代誌花生,芒果乾咩安怎咧!? 請李安導演拍電影好了~~~法外之地殺戮之島~~台灣 描述一對外國情侶來台渡假,女友背著男友在台灣認識了同來渡假的外國人,還 發生了一夜情,論及婚嫁的男友怒不可至。於是將女友在台灣給謀殺了~~~ 幾天後台灣司法當局圍捕死者男友,頒發法外之地殺戮之島的獎牌,並當面告知 台灣不想管你們之間的鳥事,發放放棄司法管轄權證明書一張,確保你回國之後 萬一面臨司法追訴,台灣不會、也不願意配合該國司法部門協助偵查此案..... 從此台灣天空、陸地再也沒有外籍航空器、人員到台灣區域活動....:on_65: |
詐菜只想到自己的選情,卻沒想過香港反送中人士的感受
這些人出力為詐菜助選,結果她霸氣?霸個屁?說要派人到香港押人回台受審 據說香港反送中人士傻眼,尤其是反對派的議員,每個都惦惦不敢發表意見 他們反送中的理由,不就宣稱擔心中國派人到香港押人回大陸受審 嚴重侵犯了香港的司法管轄權,香港人活在白色恐怖底下.... 結果詐菜來這一套豈非打臉這些反送中人士? 如果他們力挺詐菜,表示什麼?原來標準是台灣可以侵門踏戶到香港抓人,大陸卻不可以? 一切為了選舉,機關算盡,卻沒想過香港反送中人士的處境有多尷尬 她擔心就這樣給陳嫌過來自首,萬一反送中抗爭因此落幕,戲就無法唱到大選 這就是詐菜的情治單位要全部FIRE掉,沒有把香港真實的政情告知主子 香港抗爭早就變質,此人來不來台灣投案,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根本沒有這一項 所以不會因為陳嫌投案而落幕 如果有點政治智慧不耍這麼多權謀,直接說不涉及侵犯主權和司法管轄權,又沒有兩地法律爭議 我們政府樂見盡早還死者家屬一個公道 怎麼綠綠有如此天才能這樣解讀? 他們說這個人來台自首,好像我們成了第二個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我們接受等於主權被矮化... 想太多了,扣人家帽子是綠綠專屬,沒有人包括老K會因陳嫌自首扣詐菜帽子的 最早反應是拒收,拒收通緝犯?後來發現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才再玩文字遊戲 |
詐蔡選情太好,躺著選~同阿菊睡太多昏了頭
再加上每一個都抬槓上了癮 早先就有對岸派員來談該人送台事宜 最後卻能讓 家犬把心裡話講出來: "忽然答應來台投案一定有鬼" 殊不知講這句話在正常人耳裡 你才有鬼,滿滿的政治算計優先吧~ 還沉醉在 撿到槍的美好時光 事後再怎麼坳也來不及 因為 與失智症剛好一樣 呆丸狼是 長期失憶(以前的事不在意讓它去),短期在意(最近的事件則拼命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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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政府一早掌握了,似乎也答應了,不然牧師就不會在陳嫌出獄哪天替他訂好來台機票 奇怪?為何又臨時變掛? 到底其間談了什麼? 很訝異的是,內政部長說不知這個牧師身兼大陸政委? 猜測我政府後知後覺,後來發現了這牧師身分不單純,認為其中可能有陰謀,所以改變主意? 如果他來台時不知他身分是事實 這個政府....真他X的天才,這個牧師兼大陸政協,我國安單位完全狀況外? 理論上,他上個月入境台灣跟我方官員喬投案事宜,國安單位就應該第一時間掌握他的身分 菜政府怎麼保密防諜? |
禿子進中聯辦被罵賣台,內政部長見政協委員又算什麼?
藍營人都死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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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他公布錄音它當沒聽到 要他下台負責 無恥近乎勇云: 那是你說的~ 真的是一群 吳音寧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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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兩會開大會時去舉舉手,如此而已 李嘉誠的兒子也是政委,周星馳也有全國人大委員的頭銜 說實在,政治操作才把這個身分故意特顯出來 而且每年的政委及人大委,港澳地區的名單都公布在官網,香港媒體也會發布 我更正一下說法 我們官員應該早知牧師身分,不然阿貓阿狗沒有牽線能見到部長級官員嗎? 既然政委身分是公開資訊,說不知道是推諉之詞 猜測應該是私下會面喬好了,機票也訂好等陳嫌出獄就馬上來投案 綠綠就是權陰過了頭,越想越覺得會有問題,擔心密會消息走漏 如果大家發現陳嫌過來投案,原來是有個政協私下跟我們官員密會喬出來的? 扣人賣台帽子扣太多,也就是小偷的同理心,擔心別人也是小偷 最終後悔,翻臉不認帳又來髮夾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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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看不穿也沒用,現在推給老馬,因為理律大老闆是他的好朋友 用他罵小夫的那句回應就好了,再怎麽轉移焦點也掩蓋不了私會中共政協 密室協商司法案件的事實。~~~你是內政部長去談司法問題? 還是明年講調升法務部? 港方也怪,怎沒接觸老K那邊咧?直接找綠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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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不用選舉,沒哪麼多權謀,如果她會就不至於弄到今天的慘況 香港法律界跟台灣法界經常有互動,有時需要跨地打官司,台灣會去找香港有名的法律事務所 香港也會來台灣找大的事務所 陳長文所屬的理法律事務所是台灣四大法律事務所之一 推薦這家剛好陳長文是老闆,香港哪邊還去分辨誰是藍誰是綠? 再者陳長文是台灣有名律師,當然知道通緝犯不能找法務部喬 這是涉及如何入境台灣,出入境管理是歸內政部管的,所以找內政部長也很合理 而且陳長文在台灣法律界的地位,藍綠都有人脈,要找上內政部私下討論也不難 如果內政部長覺得怎麼老K的人代表來談? 為何仍然接受? 可以直接拒絕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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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乾並非來自誰恐嚇誰或是誰想製造出來 而是當一個國家人民對大是大非的法治觀念,可以因政治信仰完全拋棄 沒有是非的人民,如何不亡國? 有天阿共打過來,是否還在爭論是藍還是綠的責任? 我有位同事,持堅詐菜政府是對的,香港怎麼會讓個殺人犯趴趴走,自由行來台灣投案? 又說香港政府不負責任,不能說屬地主義兩手一攤擺爛不理.... 他居然還好意思說拋開政治陰謀不論,實務上就是香港不對 面對這種人,我差點吐血 屬地主義不是香港政府發明的,歐美國家很多都是屬地主義,才需要引渡條例 今天香港政府不是什麼都不做,人家要制訂逃犯條例就是要補網 怎料被反共人士扣了送中大帽子,讓逃犯條例無法通過被迫撤回 沒有了法源依據後,以原有的法律當然是對這個境外殺人犯束手無策 神奇的是,菜政府還去指責香港屬地主義有問題,香港不審我們審?哪是英國人留下的,怎不去跟英國講? 我們還有個酒駕犯判了刑的人,這個英國人躲回英國,菜政府有本事去跟英國大小聲 |
台灣的騙子黨目前來說真的是亂了套
(根據某立委在電視上的講法)先自以為是的 認為這個局面是港府刻意造成的 陳同佳 是假釋出獄 假釋就是提早釋放的意思 刻意在選前不到三個月來亂 台灣的行政結構 法務部管假釋與否 而法務部是行政院管轄 所以用台灣的結構原原本本套在香港就變成 港府提早讓他出獄,所以今天的局面是港府設下的計謀 但問題來了~ 根本上在香港假釋與否不是行政部門來決定的 http://www.newspaperhk.com/pufa/20151116_120.html 是由法典上規定只要時間一到就可經由 法院依法宣告假釋 法院不屬於行政部門 所以就不可能是特首能設下的計謀 ================ 根本上詐蔡政權這個想法是很無法無天的 如果拿台灣傅崐萁來講 他也是假釋出獄 依據詐蔡黨的思維 難不成他能假釋也是因為詐蔡的恩惠 這個政權以腦子腐爛到這個地步 再給她四年如果美中談和成功包準必有一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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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叫阿共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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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純步兵兵科那只要訓練一個月就可把你丟到戰場上放生 (比照新兵訓時間) 其他都要更久 (因為要學習器具) 但重要的是 台灣縱深不足根本無法後方訓練 所以現役的人 與 裝備 一失衡就結束了 (真的要駁火撐一個星期就很厲害了,老共怕拖久國際干預一定會一開始就使出吃奶力氣) (光靠火箭軍就能結束,這種多管武器哀國者碰上也沒擇) 台灣的軍隊只有兩個作用 撐到元首安全 與 給人信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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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高法院是法律審,所以宣判時被告不必出庭聽判決 如果有期徒刑定讞後,最高法院會將裁決書送到法務部執行 負責執行的檢察官文書處理後,發監通知被告何時報到服刑 過去很多有背景的人,就趁這個發監的空檔潛逃出境 香港是法官在庭上宣判量刑後,馬上執行監禁 前前任特首被起訴公務員行為不當罪,罪名成立判刑20個月,也是宣判後當庭押去關 所以他們不會有檢方放水,讓被判刑的人犯有時間逃走 不只是什麼海洋法或大陸法不同,人家的司法很多執行細節跟我們不一樣 台灣有些無知的人被政府騙了,坐井觀天以台灣哪一套認為別人也要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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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這個黨也真可惡 想盡方法去解套 衝衝衝在立院故意強諣執行死刑 怎麼突然主動挑起死刑議題? 騙黨是能不碰最好不要碰這個敏感議題,尤其是選舉期會得罪哪些基本教義派 最近也沒有什麼重大兇殺案 這時機點? 了解這個黨....一定有什麼權謀 有人解讀, 故意大聲宣示....我們還是會執行死刑的 又是項莊舞劍意在香港的陳同佳,提醒他台灣是有死刑,還會執行的 不就是嚇唬他,只要他心生恐懼,就會反悔不來台灣投案 以後他在香港趴趴走就不關我們政府的事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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