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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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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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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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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軍方單位名義買花圈花牌給鄰居出山,幫老媽做面子.. 2.搬家請小兵當搬家工人,外加用軍卡當班家車.. 3.公務車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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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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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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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早晚會學民進黨串連大遊行,不過會是倒扁大遊行
全世界會是頭條吧 ![]() 不過"工友事件"我覺得是基層狀況的高層版......只是很多人沒看到 例如各地方不論黨派"經營"的縣市政府甚至鄉.村.里 都有非法編制的"工友"."工讀生"."臨時雇員" 我朋友的同學就是靠關係進入市府當"臨時雇員",沒經過高普考 月薪3萬,有年終,有特休,有加班費,有差旅費......有國民旅遊卡 ![]() 前一任聽說做了10年後考到高普考才調到其他單位 也就是說這是臨時缺佔正缺吧,不論黨派交接屹立不搖 這也是全民買單的一種吧,我相信其他公家單位一定也有這類情形 |
__________________ 常被電腦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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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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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俍任、馮復華/台北報導】
第一家庭假公濟私再添一樁。可靠消息來源指出,「第一推手」羅太太在八十三年底陳水扁接任台北市長後,就被安插進台北市捷運局,獲聘為雇員。 當時她每月薪水兩萬五到三萬元,但工作是幫吳淑珍推輪椅,與捷運局無關。 羅太太受雇時,留了台南曾文高商學歷等相關人事資料,也繳交一分履歷表。如今這些資料都成了阿扁當年涉嫌假公濟私的「證物」。 對於羅太太曾擔任捷運局雇員,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昨天低調表示,有聽過「羅太太」好像在捷運局待過。親民黨市議員黃珊珊說,假如檢舉屬實,現任台北市長馬英九應該立即向陳水扁追回相關費用。 馬英九昨晚說,有關陳水扁市長任內是否違法任用阿卿嫂或羅太太,他還在了解中;如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理。 可靠消息指出,八十三年十二月初陳水扁贏得台北市長選舉,月底一接任市長,羅太太即獲北市捷運局以雇員名義聘用,並隨即調派「支援市府秘書處」,但她從未在捷運局或秘書處「上班」。 由於當時捷運局屬臨時機構,雇員缺不需取得公務員資格。雇員職雖與工友同等級,但是正式編制,享一般公務員福利與年終獎金,月薪兩萬五到三萬元。 消息來源說,當時外界多不知「羅太太」施麗雲是何許人,捷運局內部知情的更是少之又少;且以當時陳水扁打贏選戰,氣勢銳不可當,市府高層有「長官推薦」,捷運局又有不需經過國家考試的雇員缺,自然是照單全收,羅太太就這樣當了幽靈公務員。 羅太太在捷運局當雇員約共四個半月,到八十四年四月十四日去職,薪資共十多萬元。她去職原因,疑為當時吳淑珍胞兄吳景茂獲聘環保局機要秘書引發爭議,扁家擔心羅太太的事曝光,因而將她「解雇」。 【2006/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3452139.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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