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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在十年前,立委彭紹瑾遭人砍傷手腳一案,當時主動扛下責任的林錦燦,一直都被判處有罪,但是高等法院更四審以被告替人頂罪,並不是兇手,而改判無罪,針對這項判決,彭紹瑾相當氣憤,並表示他早就指證林錦燦不是他當初看到的兇手,整個司法調查相當草率。
事情回到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八號,立委彭紹瑾在自家門口,遭人持砍成重傷,當時被認為兇手的林錦燦,從一審開始,都被判有罪.但高等法院更四審發現,林錦燦體型壯碩,跟彭紹瑾指稱看到的兇手特徵,沒有一處雷同,而林錦燦才首度坦承,他是替人頂罪。林錦燦目前還在看守所,他的家人都相當低調,而彭紹瑾得知後,因為全案已經過了十年的追訴期,讓他相當氣憤。只是歷經十年的訴訟期間,彭紹瑾也質疑,檢警都沒有善盡調查清楚的責任,而且兇案現場的物證,甚至有些下落不明,雖然案情大逆轉,但卻已經很難將真兇,繩之於法。 (2006/08/30) http://www.2cts.tv/Default.aspx?ch=N...60830A009&bw=1 ------------------------------------------------------------------------ 最近政治新聞一大堆,這一則司法新聞並沒有引起廣大注意 轉貼的目的在告訴那些動不動就說等司法判決來說明一切.. 以上的不涉政治問題,單純受害人指認被告不是行兇者,司法竟然可以這樣亂判,問口閉口說要遵重司法的人,看到這個案子,你們還有什麼話可說? 彭紹瑾是何許人也?竟然也會遇到這種事? 一般小老百姓怎麼辦? 可見重大的政治案件,能相信司法嗎? 319槍擊案所謂嫌犯陳義雄自殺死貞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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