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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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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經將事件還原,關心此事件的人可以到論壇意見提供區觀看我的評論,
要是有人質疑我不公大家可以立即回應提出看法與批評... ![]() 看完整件事...我只能說 "交通警察執法不見得每一位警員會跟你宣讀你的權利以及你所犯的法律條文細則"... 所以自己要有法律素養熟知法律條文內容並且注意不要觸犯法律....而不是指責警察 沒有對你微笑、客氣、好言好語的解釋法律條文與內容..... 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是沒注意到會員身份差異而將其發表之文章搬移到該會員無法 瀏覽的版區,而該會員問都不問不管三七二十一劈頭就罵、就斥責...... 如果泛政治化來解就是 "行!~~~您真內行,讓我們透徹了解什麼叫做共產黨" 問都不問就直接拉出去斃了.....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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