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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7/01/26 04:09 記者: 王己由/新聞分析 國務機要費案,六件外交工作衍生的機密爭議問題,在陳水扁總統聲請釋憲後,讓機密問題再次升溫。事實上,陳水扁近兩年來,每逢訴訟都抬出機密作為抗辯的護身符,「機密」幾乎就是陳水扁一慣的辯護策略。 九十三年底的立委選舉,因當年三月的總統大選,爆發「兩顆子彈」事件,以些微票數落選的連戰、宋楚瑜,更提出史無前例的大選訴訟、總統當選無效訴訟,加上群眾聚集總統府前抗議事件,在在讓陳水扁的連任適法性產生質疑。 以主帥之姿,親自輔選黨籍候選人的陳水扁,在選舉場子上,似乎馬上活過來,脫口就指涉連宋不滿選舉結果,意圖對軍中將領發動「七日柔性政變」。 連宋不甘被誣指,就以陳水扁總統為被告,提出民事侵權訴訟。訴訟過程中,陳水扁透過親信律師提出一份機密資料,強調七日柔性政變,動搖國本,說法是有依據。 全案經法官審理後,不但沒有認定資料是機密,一審還判決陳水扁敗訴。究其關鍵,就在於陳水扁指連宋發動柔性政變內容,有關「什麼人」約退役將領部分,「什麼人」是機密嗎?是不是連宋,也不是機密,更和動搖國本無關。 陳水扁和在野黨領袖的首次侵權民事訴訟,並沒有因機密的主張而獲得勝訴。 九十四年間,陳水扁兩度在宋楚瑜不在國內期間,透過電視專訪,指控宋楚瑜在美國密會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林。這種近似「通敵」的嚴厲指控,讓宋楚瑜在要求道歉不可得情況下,只好委請律師提出侵權訴訟。 訴訟中,陳水扁再度使出「機密」的手段,同樣要求不公開審判,在機密難辨下,法官剛開始,就如同國務費案一樣,只能小心翼翼處理,經訊問證人調查局長葉盛茂後,最後裁定非機密,全案公開審理。這是陳水扁涉訟,第二件主張機密的訴訟。 近來沸沸揚揚的國務費案,在府院黨齊力反撲下,原本不是被告的陳水扁,似乎成為訴訟案件的主要當事人,為了妻子涉及的國務費案的審判,不但提出機密的主張,這次還上綱到憲法層次,提出所謂的「最高國家機密」,專屬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 從這三件受矚目的訴訟,可以發現,陳水扁凡是涉及自身的官司,為求勝選,都是主打機密策略,這種虛無縹緲的論述,加上事涉國家元首,確實會讓承審法官初始有壓力,若法官抗壓性不足,或者不察,很容易就會掉入鋪陳的「機密陷阱」中。 從陳水扁涉訟就提出機密,不禁讓人有「機密,機密,多少犯罪假汝之名行之」的喟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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