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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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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是舊式的五樓公寓,住了二十年,十幾年前就在五樓屋頂裝設自家用水塔。
裝設的原因是怕萬一突然停水沒水用,自用水塔裡的水還可以撐個二、三天。 前兩天由於一樓樓梯間的抽水馬達壞了,其他住戶沒水用, 我家還有水,所以不知道馬達壞了, 請人來維修後的維修費用大家均攤(我們家也有付)。 今天早上看到一樓大門,不知哪一住戶貼了小紙條: 『有裝設自用水塔的住戶,請自行裝設抽水馬達於自家水塔旁...... ................萬一停水時,沒裝設自用水塔的住戶沒水用,很不公平......』 其中有一些文字我忘了,可是覺得這個理由有點怪...... 我家有均攤公共的電費、也有付抽水馬達維修的費用, 我家在二樓,如果公用抽水馬達沒有打水聲或故障,也是我爸爸跑上(五樓頂)、跑下去看, 沒有麻煩其他住戶,若修理費用只有一點點,也是我們家自付, 沒有跟其他住戶收費...... 所以想請問大家,公寓住戶樓頂是否可以裝設自用水塔?? 有沒有法律有規定這些東西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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