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07-10-31, 07:19 PM | #1 |
長老會員
|
轉貼 - 別把愛情當救生圈
<戀愛關鍵點>別把愛情當救生圈
文/王乾任 溺水的時候,有人拋救生圈給你,你一定欣喜若狂,管他救生圈是新是舊,是美是醜,能救命就好,一股腦的撲上去,狠狠抓住。 生活裏也難免有頹喪失望、覺得空虛混沌、毫無進展、快要過不下去的時候,例如考試落榜、工作找不到、失戀分手、重病纏身等等,這時,有一種人,習慣把愛情當作生活的救生圈,在日子過不下去或感到停滯的時候,就會將重心轉向愛情,拚命的追求愛情,誤以為抓住了愛情,抓到一個對象可以愛,就可以把自己拉出生命泥沼,就抓住了生命的希望。然而,抓住愛情,並不會讓生命從此變好、變美,除非你有經營愛情的能力。 生活一團亂 壞能量吸引爛桃花 不是有人說,夜店裡認識的人不能當真,只是玩玩而已!?並不是去夜店的人都不好,去夜店玩,很多也只是平凡男女。問題是,上夜店玩就是想放鬆,想瘋狂的玩樂,發洩生活壓力,所以不會把夜店邂逅太當真。夜店不是邂逅另一半的好地方,因為那裡的能量不對。 同樣的,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養不活、顧不好,例如分了手之後還在療傷期,心情還沒淨空;剛失業生活一團混亂,還沒找到人生志業;考試剛落榜,還不知道要重新來過還是選擇另外一條路……,生活一團亂,全身散發的能量亂七八糟,又怎麼能吸引到好對象? 拿新戀情填補空虛 往往失敗收場 就算真的給你遇上了好對象,試問,你有能力把握住嗎?這也是為何「不要追剛分手之人」的原因,雖然,很多男生女生都喜歡趁虛而入! 剛分手的人(特別是被分手的),感情生活頓時失去重心,甚至喪失了自我認同感,無法肯定自我,覺得自己又糟又差,一點自信也沒有。此時,有人靠過來示好示愛獻殷勤,注入愛的能量,絕大多數人都樂於接受,因為一來可以重新恢復自信心(藉由有人愛自己,向世界證明自己沒那麼差),二來可以填滿那些多出來的時間。這種分手後緊接而來的感情,比較像是一個人溺水後,碰上漂過來的救生圈,為了活命,下意識的伸手去抓取,而且抓的很緊,希望趕緊游回岸邊。 等到回到岸邊,爬上陸地,重新感受生命活力和希望後,看看手上的救生圈,很感謝,但多半就放下了。因為回到陸地以後,不再需要救生圈了。比較需要的,是毛毯、熱騰騰的食物、溫暖的房子,還有舒服的床,好好睡一覺。這就是為什麼有不少趁對方感情空窗期介入的人,最後感情依然以失敗收場的原因啊。 要天長地久 別因為寂寞談戀愛 寂寞的時候,不要找戀愛談,該找的是朋友、家人甚至宗教信仰,把自己內在的空虛填起來,創造能自我反饋的自主獨立個體,一個人也能過的開心自在的時候,再投入愛情,但可別傻傻的去當溺水者的救生圈,找個同樣在陸地上尋找愛情的,感情有個健康的開始,才可能長長久久,甜甜蜜蜜。 轉自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ay-gender1.htm |
送花文章: 78005,
|
2007-11-04, 05:04 PM | #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若是很認真的付出,恐怕時間會越久,而那個他(她)會永遠在心中佔一塊地,無法抹滅。
把愛情當救生圈就是用新感情當自己的療傷工具..一旦傷口癒和,漸漸的會發現自己又所選非人。 不過..結束一段感情要多久的時間來平復?? 1年2年..或10年???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送花文章: 7076,
|
向 fishiii 送花的會員:
|
uplander (2007-11-0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
|
相似的主題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星座 - 12星座的愛情禁區 | crd1871 | 星座命理討論區 | 2 | 2007-08-09 11:48 AM |
星座 - 12星座沉醉的愛情 | crd1871 | 星座命理討論區 | 0 | 2007-02-13 12:54 AM |
星座 - 12星座喜歡享受愛人or被愛 | crd1871 | 星座命理討論區 | 0 | 2007-01-10 09:18 PM |
心測 - 心理測驗...(準˙到˙爆) | yu jun | 星座命理討論區 | 8 | 2006-04-02 10:03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