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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9, 02:21 P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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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許永欽:被調查受辱 考慮辭職
更新日期:2008/08/29 04:33 郭良傑、張孝義、陳志賢/台北報導
法務部公布台開案偵辦期間,許永欽檢察官及調查員有無吃案或私自辦案疑雲調查結果,認為檢調人員並無違反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吃案或縱放不予偵辦情事。不過,許永欽認為不受尊重,慎重考慮辭職。 九十五年六月,許永欽當時在台北地檢署負責偵辦台開案,配合偵辦的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前科長李亮王武、調查員許定家、鐘高明三人,曾攜帶當時總統府機要室專員陳鎮慧的「大額通貨交易複式查詢資料」,到台北地檢署欲交給許永欽。資料內有陳水扁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的帳戶,二○○四年總統大選前後有一億七千萬元現金,存入該帳戶內,交易人均為陳鎮慧。 根據調查員所述,該資料與許永欽在偵辦中的台開案無關,故許永欽未予過問及檢視,僅建議調查員若研判有不法,報局後依照檢調正常辦案程序進行,因為由調查局主動移送或報請指揮偵辦,實務上均無不可。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許永欽主任檢察官請調查員依規定,正式以公文函送或報請指揮,而調查員確實依規定移由該局廉政處辦理,並移送台高檢查黑中心另案偵辦。惟因陳水扁時任總統,所涉相關罪嫌受憲法五十二條保障,須經罷免或解職後始能訴究,故當時乃先行簽結。 吳陳鐶表示,承辦台開案的檢調人員並無違反作業程序,沒有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吃案或放縱不予偵辦之情事,當時台北地檢署顏大和檢察長、林邦樑襄閱主任檢察官事前不知情,自無疏失可言。 不過許永欽表示,無論法務部調查結果為何,他自認沒有違法,且依據程序辦案。他認為,法務部單憑少數人的說法,就對他進行行政調查,他深感不被尊重及受辱。 他指出,他在檢察官生涯中認真負責,卻得不到支持與肯定,而且受到媒體及名嘴的汙名化,對他及家人都是極嚴重的傷害。這件事令他心灰意冷,他已慎重考慮離開他熱愛的檢察官工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9/4/14zi6.html 許永欽檢察官是要告訴全國人民說... 被調查約談的都是被國家侮辱的意思嗎??? 檢察官被約談調查就是受辱 那不是檢察官被約談調查又該算什麼呢?? 自覺清白的人被約談調查就是受辱 那希望以後檢察官們不要再輕易讓清白的人們受辱 當檢察官的說出這種可笑的話 真的是頭腦不清呀!!!---昏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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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9, 08:08 PM | #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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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笑了。
行政調查就受侮辱?? 哈!那動不動就展開大規模搜索,大規模約談。最後卻沒事的人..不就要上吊自殺以示清白了。 這位檢座平時高高在上習慣了..大概思維中直覺認定被調查就是有問題.. 只不過..他一生從事檢察官工作之中..被其調查的,甚至被他起訴的..是否都被判有罪呢?? 若沒有..他是否有對被他調查約談的人或起訴被判無罪的人,道過歉或說聲對不起,國家侮辱你了呢? 一堆自以為是人間公平正義的審判者,鑽研法律與咬文嚼字..為了符合各種法理跟奇怪的邏輯..最後判出有違常理的奇怪判決,或者為了績效隨意移送。 可是對於真正的國家害蟲或者金融重犯,總是能適當、巧合的讓當事人從容不迫逃走,或者調查半天也不敢怎樣。 身在公門..對於台灣的司法人員..專門辦雞毛蒜事跟為難基層公務員最能體會。 法官法跟檢察官法不知道何時能推動?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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