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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08/08/29 04:33 郭良傑、張孝義、陳志賢/台北報導
法務部公布台開案偵辦期間,許永欽檢察官及調查員有無吃案或私自辦案疑雲調查結果,認為檢調人員並無違反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吃案或縱放不予偵辦情事。不過,許永欽認為不受尊重,慎重考慮辭職。 九十五年六月,許永欽當時在台北地檢署負責偵辦台開案,配合偵辦的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前科長李亮王武、調查員許定家、鐘高明三人,曾攜帶當時總統府機要室專員陳鎮慧的「大額通貨交易複式查詢資料」,到台北地檢署欲交給許永欽。資料內有陳水扁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的帳戶,二○○四年總統大選前後有一億七千萬元現金,存入該帳戶內,交易人均為陳鎮慧。 根據調查員所述,該資料與許永欽在偵辦中的台開案無關,故許永欽未予過問及檢視,僅建議調查員若研判有不法,報局後依照檢調正常辦案程序進行,因為由調查局主動移送或報請指揮偵辦,實務上均無不可。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許永欽主任檢察官請調查員依規定,正式以公文函送或報請指揮,而調查員確實依規定移由該局廉政處辦理,並移送台高檢查黑中心另案偵辦。惟因陳水扁時任總統,所涉相關罪嫌受憲法五十二條保障,須經罷免或解職後始能訴究,故當時乃先行簽結。 吳陳鐶表示,承辦台開案的檢調人員並無違反作業程序,沒有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吃案或放縱不予偵辦之情事,當時台北地檢署顏大和檢察長、林邦樑襄閱主任檢察官事前不知情,自無疏失可言。 不過許永欽表示,無論法務部調查結果為何,他自認沒有違法,且依據程序辦案。他認為,法務部單憑少數人的說法,就對他進行行政調查,他深感不被尊重及受辱。 他指出,他在檢察官生涯中認真負責,卻得不到支持與肯定,而且受到媒體及名嘴的汙名化,對他及家人都是極嚴重的傷害。這件事令他心灰意冷,他已慎重考慮離開他熱愛的檢察官工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9/4/14zi6.html 許永欽檢察官是要告訴全國人民說... 被調查約談的都是被國家侮辱的意思嗎??? 檢察官被約談調查就是受辱 那不是檢察官被約談調查又該算什麼呢?? 自覺清白的人被約談調查就是受辱 那希望以後檢察官們不要再輕易讓清白的人們受辱 當檢察官的說出這種可笑的話 真的是頭腦不清呀!!!---昏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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