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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02:02 P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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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拉同志下水? 扁:要查全部查!不能選擇性辦案
更新日期:2008/10/14 13:20
針對民進黨廉政會的裁決,前總統陳水扁14日透過扁辦發出一封公開信,強調尊重裁決,但建請民進黨要以相同的標準,針對選舉經費是否申報核實主動進行調查,所有曾參選過公職的黨員同志一視同仁,不能選擇性辦案,更不可有差別待遇。 針對日前民進黨廉政會所做的裁決,前總統陳水扁今日以一封給廉政會全體委員的「私函」,公開刊載在凱達格蘭學校的網站上面,表達對於民進黨廉政會裁決的看法。 陳水扁指出,對廉政會所做的裁決敬表尊重,且依「廉政條例」規定,僅經除名裁決者,得提起復議與再復議,廉政會的裁決等同於終局裁判,但該裁決所衍生的相關議題,他希望能一併敘明。 針對裁決主文第一點:「被檢舉人未誠實申報選舉結餘款項並匯出海外,構成違反廉政行為。」陳水扁說,「本人未誠實申報選舉經費、且有部分選舉結餘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我的太太私自匯留國外,相關事證是否構成違反廉政行為,本人尊重貴會的裁決」。 但陳水扁同時強調,本案是由廉政會主動檢舉、自行調查後做成裁決,所以建請廉政會以相同的標準,針對選舉經費是否申報核實主動進行調查,所有曾參選過公職的黨員同志一視同仁,不能選擇性辦案,更不可有差別待遇,如此才符合社會各界對廉政會的期待、及民進黨的「清廉」價值。 針對廉政會在2008年8月22日及9月19日兩度來函,要求針對所提問題提出解釋或親自進行答辯,陳水扁說,他兩度函覆,就能力所及的部分據實以報,但部分問題所涉事項年代久遠已不復記憶,且非由本人所處理,相關細節無從掌握與知悉,因此難以具體回答,絕無拒絕或不配合調查的情事。 陳水扁表示,依據「廉政條例」第6條:「本會所調查違反廉政行為事件,如有下例之情形者,本會應停止調查,逕予處分,但經本會四分之三決議者,不在此限:一、一審法院判決有罪,予以停權以上之處分。二、二審法院判決有罪者,予以除名之處分。」第8條:「本會調查違反廉政行為事件後,得做成警告、停權或除名處分之裁決。」遍查相關條文,都沒有廉政會裁決主文第3點所述:「…被檢舉人未來若就相關案件一審判決有罪時,中央黨部應以等同除名方式處理後續事宜。」規定。 陳水扁認為,這個裁決已逾越廉政會職權,不無「訴外裁判」。若廉政會堅持原裁定,希望廉政會也能秉持相同的標準,針對類似的個案,包括眾多以貪污罪嫌起訴的其他黨員同志案件,做出一致的裁決。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8/10/14 http://news.msn.com.tw/news1000667.aspx 阿扁說的也沒錯 不能只針對他來辦案 要就該公平對待 只是阿扁啊!! 你當年也是這樣的嗎?? 都是很公平的一視同仁嗎 好像也是沒有你所說的那樣 你也是選擇性辦案的啦!!! 不過我很贊成確實不該如此 法律之前都該平等 貪贓枉法的都該撤辦 只是你的案件更該追究到底 這該是全國人都期望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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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4, 02:20 PM | #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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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您就學學古時周處除三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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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chaoming (2008-10-1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8-10-14, 02:39 PM | #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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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選擇性辦案,更不可有差別待遇,如此才符合社會各界對廉政會的期待、及民進黨的「清廉」價值。
阿扁的這句話 其實就是在說民進黨同志都是不清廉的 為何只對他開鍘呢 只是民進黨也不是笨蛋吧!! 黨內是否清廉.還會有誰不知道呢 會開除你..那是因為你東窗事發了 不究辦其他人..那是因為他們沒出事啦!! 怎可能會主動去查辦呢?? 到時都是貪污舞弊的 豈不是自打嘴巴...壞了民進黨的形象 你阿扁運氣好...當上了總統 但八年後你阿扁運氣不好 誰叫你在國外的祕帳被瑞士查封出了問題呢 要怪就去怪瑞士政府與銀行 要怪就怪你運氣不好..瞴你沒按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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