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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9, 08:02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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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補習班夫妻 竟找學生擄人討債 教少年持電擊棒逼簽本票 警斥「誤人子弟」
【邱植培、蕭夙眉╱台中報導】一對曾在台中縣經營補習班的鄭姓夫妻,為追討九十萬元債務,竟找來曾在其補習班上課的兩名高中生助陣,持玩具槍、電擊棒強押被害人簽下兩百多萬元本票。鄭妻不僅是留美碩士、目前還是彰化大葉大學兼任講師,警方日前通知這對夫妻到案,當場訓斥這對夫妻「誤人子弟」,昨將全案依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若有罪恐丟教職 警方調查,曾在豐原開補習班的鄭鼎焜(三十四歲,毒品、槍砲前科)、柯沛慈(三十四歲)夫妻,為向鄭姓被害人追討九十萬元債務,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鄭嫌找來男子吳清貴(三十一歲,詐欺、恐嚇前科)及張姓、林姓兩名少年(皆十七歲),持玩具槍、電擊棒,在忠明南路一家網咖擄走被害人。先押至大肚山簽下兩百二十五萬元本票,又至被害人高雄老家、取走被害人母親一萬五千元現金,才釋放被害人。 警方調查,柯嫌現於大葉大學國際語文中心兼任講師,兩名涉案少年竟曾在柯嫌經營的補習班上過課,柯嫌強調:「當時我先離開現場,不知後來發生什麼事,我也要求他們(兩名少年)離開,但他們不願意。」柯嫌昨向《蘋果》說,十年前美國留學期間,與被害人是男女朋友,當時對方向她借約九十萬元,事後追討都避不見面。大葉大學國際語文中心主任何揚民說,柯上課品質口碑好,若法院判決有罪,校方傾向不續聘。 以上來自: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wDate=20090109 ================================================ 這也是否補習班只要有文憑,不管是否有受過EQ與道德訓練,就可以開設嗎??現在路上很多什麼美語補習班,或是其他有的沒的,裡面據我所知受過EQ訓練的沒有幾個,何況有前科為何還能開設補習班,相關單位沒有去查有無前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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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10:00 AM | #4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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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牌照營業的太多了 問題是他們也申請不到合法執照 如政府要求的建築規定 根本無法做到 這該誰來負責呢?? 政府應該制定可能做到的法規吧!! 根本沒有這樣的建築物 如何要他們去自己申請呢?? 平常的大樓或住家 無法提供如此高規格的安全 一般大樓其實很少真的符合政府規定的 真要申請時都無法通過檢查 問題總要解決吧!!! 否則非法營業者必然很多 政府本身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等到出事時就指責業者非法營業 這種騙人手法也能一演再演的幾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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