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7, 05:01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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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性虐電死女子拍驚恐死狀 重求死刑
〔記者何瑞玲、吳仁捷/台北報導〕曾以「香水達人」身分上電視節目的男子宋志宏,涉嫌用電擊、燒燙、毒攻,凌虐黃姓女子一個月致死,板橋地檢署昨偵結,具體求處宋嫌死刑。宋母宋黃美玲協助丟棄虐殺用具,也被以湮滅證據罪嫌起訴。
凶嫌上過電視節目 這個案子在案發時,各大媒體都曾大幅報導,但觀諸起訴書所指種種犯行,宋志宏的惡形惡狀,實遠遠超過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讓人髮指。 起訴書指出,宋志宏餵毒、囚禁黃姓女子期間,強迫她和自己及中國籍女友玩3P,再以電擊、鞭打等各種酷刑,凌虐黃女致死;宋嫌還自扮記者,用V8採訪黃女虐後模樣,大聲問她「剉冰(黃女綽號),妳原本長得很漂亮,現在變成豬頭,有何感想?」其心態令人髮指。 檢警查扣宋志宏拍攝的V8,畫面顯示宋嫌對受虐的黃女大聲說「示範一下被電的樣子」、「笑一個,我採訪妳」虐人為樂,但檢警卻從影像看見黃女驚恐的眼神。承辦檢察官呂俊杰說,宋嫌只為求自己高興,竟以兇殘手段虐殺黃女,且V8已拍下死者生前的驚恐,有必要將他與社會永遠隔絕。 宋嫌母親協助滅證 宋嫌的母親宋黃美玲,案發後協助兒子丟棄電線等證據,並在兒子中國籍女友陳米雪被警方依非法入境帶走時,握著她的手、摳她手心說「妳要好好的、乖乖的」,暗示她不能說出真相,遂被檢方依「湮滅證據罪」起訴。 記者昨天兩度到宋黃美玲的樹林市住處採訪,均不在家,另採訪她的丈夫,對方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 另一中國女目睹 去年11月,全身赤裸的黃女,被宋志宏送到北縣樹林仁愛醫院急救,到院前即死亡,全身多處瘀、挫傷,檢警相驗時,宋嫌竟掰稱,黃女是被桃園男友毆打後投靠他。檢警事後發現,黃女手機通聯都集中在宋嫌住處,懷疑說詞發動搜索,帶回同住一室的中國籍女子陳米雪,宋嫌擔心虐殺事跡敗露,出示黃女生前被他逼寫的「戒毒自白書」當保命符。 檢方突破陳米雪心防,拼出黃女遭凌虐致死真相,原來,宋嫌在酒店結識黃女,以供應毒品誘使黃女同到土城某汽車旅館玩3P,之後帶回家同住,大享齊人之福;對SM有癖好的宋嫌,卻藉毒品軟禁黃女,並在住處以電擊、毆打、抽鞭等方式凌虐,最後因凌虐造成瀰漫性傷口未獲治療,致免疫力降低,加上吸毒、重擊等,終致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陳米雪目睹凌虐過程,因太過殘忍而轉頭不敢看、摀耳拒聽黃女的叫聲,事後宋嫌還指她是共犯,威脅她不得說出真相;陳米雪吐露實情後向檢方說,願意出庭為一命嗚呼的黃女作證。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1v3mi.html ======================= 我發現到還是中東國家那種方式比較好,我曾經看過一部短片,把死刑犯要他坐在一台車上,這死刑犯手用繩子綁著,眼睛也用布遮起來,關上車門之後門上鎖,接著遠方一位拿著RPG-7的士兵對準那台車,當射擊命令下去之後就按下板機射擊那台車,共射擊兩發火箭彈,整台車馬上大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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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2009-11-17)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9-11-18, 10:27 PM | #1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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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史版裡心狠手辣有這麼多
你們好殘忍喔!我就不會這樣對待他,因為........ 因為我會好~~~~好!伺候他! 他喜歡3P,喜歡完SM。我就投其所好! 找幾個有此相同癖好的女犯人來伺候他! 讓他一天24小時都爽著享盡 齊人 之福! 等到他不能騎人的時候換別人 騎他 ! 這樣夠人權了吧,各位人權份子不能罵我喔,我好人捏! 人權?屁啦什麼人權?違法犯紀侵犯人權的惡人憑什麼說人權! 等你家人被惡徒凌虐之後你再去替那犯人爭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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