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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2, 10:13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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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打死2女 警王裕隆照常上班
〔記者李立法、黃良傑、侯千絹、葉永騫、蔡宗憲、黃良傑/屏東報導〕屏東縣里港警分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涉嫌殺害2名女子,行兇後昨日上午仍正常上班,除了精神有一點恍惚,看不出其他異狀,王妻及同事、友人獲知後都不敢置信。
「這麼優秀的警察怎麼可能?他根本是個宅男啊!」與王裕隆10多年交情的陳姓友人眼眶泛紅,不斷搖頭;記者致電王家,王妻語氣無奈,直說到昨晚才知道先生犯下殺人罪。 41歲的王裕隆家住恆春鎮,78年投入警察工作,90年從保五總隊調往恆春警分局服務,因工作表現優異,曾獲得98支嘉獎,98年12月調升巡佐並派往里港警分局擔任高樹分駐所副所長,他與妻子育有2名小孩,分別就讀國三及小五。王平日住在高雄市三民區,只有假日才會回家。 陳姓友人指出,王裕隆為人憨厚老實,夫妻感情融洽,在恆春地區服務10多年,常強調「要抓光所有毒蟲」,前兩年恆春地區吸毒人口銳減,警界多認為王裕隆的積極查緝是主因之一,日前傳出他有望調回恆春,王裕隆還向他拍胸脯保證,「要讓恆春半島的毒蟲絕跡」。熟識王裕隆的員警透露,王主攻查緝毒品,每年功獎幾乎都破百,不少女煙毒犯成了他的線民,是否衍生複雜關係,不得而知。 王裕隆涉嫌打死潘素雲等2名女子,其中潘婦的婆婆說,媳婦有吸毒的前科,5年前把小孩丟給她撫養,就跟兒子一起離家,3年前兩夫妻入獄服刑,去年媳婦才出獄,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此外,王員涉嫌殺害2女,為維護警察形象與風紀,警政署長王卓鈞與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三度向屏東縣長曹啟鴻表達,撤換屏東縣警察局長宋孔慨,曹啟鴻認為宋任內破大案無數,自請處分後應予慰留,雙方意見僵持不下,最後仍確定撤換,宋可能轉任「保」字總隊副總隊長,但曹啟鴻認為警政署不尊重地方,決定暫不談新局長人選,以表達不滿。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7c1l.html =========================================== 我想除非下令警方與軍方人士如果犯下殺人罪,或刑事案件的話,一律重刑不得假釋,甚至必要時後如果犯下搶劫或令人無法原諒的過錯,就直接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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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2010-06-1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10-06-14, 07:25 P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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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厭惡這種連坐法
部屬出了事 長官就被處份 有時真的是不值得呀!!! 有些事部屬沒做好是該追舊長官的責任 但有時真的是無關長官的職責唄 就好像與飛機或軍艦共存亡 白痴的行為 這種人根本不該進忠烈祠 也不該發撫恤金才對 國家要培養一個人才要花多少時間與金錢 怎能隨便犧牲呢??? 父母都未必能管得住自己的小孩了 更何況是一個主官呢?? 部屬沒有努力工作...這是長官的責任 但部屬行為出軌...長官哪有啥辦法呢?? 每個部屬都派人監控嗎??? 個人行為就不該再處罰其長官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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