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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07:27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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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3分鐘活雞變雞丁 血淋淋檢方不起訴
中國名廚張小春今年3月間在台北縣深坑假日飯店大秀毛澤東最愛的毛家宴,其中表演「3分鐘烹雞術」被控將活雞丟入熱水,涉嫌虐待動物,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張小春烹煮時,雞隻已放血昏迷,予不起訴處分。張小春殺這隻雞,飯店業者付出10萬元的代價!
今年3月19日,台北縣深坑假日飯店遠從中國請來名廚張小春大秀毛澤東最愛的毛家宴,在記者會上張小春當場表演「3分鐘烹雞術」,只見大廚突然一彎腰,手上是隻活生生的土雞,土雞被卸下腳上的繩子嚇得大叫,全身動彈不得,廚師一手準備熱水,一手將炸油用高溫加熱,冷不妨從雞脖子劃一刀,下一秒鐘,被放血的土雞被丟進煮滾的熱水中。 雞隻從滾燙的熱水取出後,再徒手拔除雞毛、烹調,才3分鐘,活雞瞬間成了一盤辣炒雞丁,當場有不少女性嚇得花容失色,對於造成的爭議,飯店當時表示如果造成大家不便,會虛心檢討改進。不過,財團法人動物社會研究會認為,張小春凌虐動物致死,告發張小春與飯店董事長張善良、總經理劉亨慶3人共同違反動物保護法。 劉亨慶辯稱,張小春先在活雞的脖子上劃一小刀流一點血,再把雞隻丟到滾燙的熱水裡,現場沒有聽到雞的叫聲,他當時不敢確定雞是否已死,但是至少已經昏迷,他們並無虐待動物的意思,整個活動只是單純的文化交流。 檢方偵辦後,認為若將活雞丟入滾燙熱水,雞隻不可能不掙扎、不叫跳,張小春應該是將昏迷的雞隻丟到熱水中,與動物保護法中「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構成要件不符,將3名被告不起訴處分。 精心安排三分鐘烹雞秀,沒想到卻惹來一身腥,血淋淋的活宰土雞就算再美味,還是會讓看到過程的民眾難以下嚥 ,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在4月間,針對張小春公開屠宰雞隻已依畜牧法對業者處以10萬元的罰鍰。依據畜牧法可罰10萬到50萬元。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7/2h266.html ============================================================= 我是聽長輩說過,如果吃那種並非已經死亡之家禽,就是還是活的家禽我們吃的話,會減壽 我想還是吃那種屠宰場屠宰過的家禽,或是超商賣得那種已經處理過的家禽類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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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6, 09:16 P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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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吃到嘴裡的雞都該是死了的吧!!!
如何屠宰??現在的人膽子小....抱歉說錯了!! 現在的人很有愛心見不得血 所以怎會笨到去搞現場屠宰這種爛表演呢?? 大陸以前還有活魚餐 吃的時候魚頭還是活的 大陸人是搶著吃...我們這當然是被禁止的---那是犯法的 會減壽是下小孩子與鄉下人的吧!!! 說實在話有人會知道他可以活幾歲的嗎?? 肯定沒有的啦!!!所以死的時候是少活了還是多活了 只有天知道................我們不可能知道是否有減壽這碼子事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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