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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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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女人連線及台北市女權會代表今天表示,嬰兒性別失衡問題與傳統「重男輕女」觀念有關,女性也是受害者,修改優生保健法及處罰墮胎婦女無法改善問題,反而讓女性更受害。
行政院衛生署日前發布去年男女嬰出生比,發現部分縣市男嬰比居高,全台推估3000多女嬰遭墮胎。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日前表示,性別篩選是禁止的醫療行為,墮胎醫師和孕婦可能面臨刑責,且研擬修改優生保健法,明訂性別不可成為墮胎理由。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下午偕同台灣女人連線、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台灣男女嬰失衡問題存在已久,衛生署總說要處理,但仍每年發生失衡狀況,應該找出問題核心,只處罰女性是不公平的。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傳統「重男輕女」、「傳宗接代」給女性沉重壓力,女性有時迫於無奈接受人工流產,卻又要受刑法處罰,把責任全推給女性;且根據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婦女若要墮胎,必須配偶同意,如果孕婦要承受墮胎罪刑責,為何同意墮胎的配偶卻不必負責? 台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表示,國健局長邱淑媞提出修改優生保健法,明訂性別不可成為墮胎理由,但現實狀況有父母因生肖、星座不合等理由而選擇墮胎,是否都要立法修改? 婦女團體呼籲,女嬰遭墮胎的根本原因是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和壓迫,倒果為因限縮優生保健法無助解決問題,只是對女性更為壓迫,國健局應思考如何提昇友善生育環境,而不是恐嚇孕婦坐牢。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6341885.shtml 我現在才知道優生保健法要處罰墮胎婦女? 是處罰已婚婦女,還是未婚女性? 未婚女性墮胎也要罰? 這實在有些本末倒置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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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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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這不是全部的理由啦!!
當人們不想生小孩或只想生一個時 往往會選擇生男的 如果準備生上七八個時 沒人會在意生男生女了 物價不斷上漲..薪水不漲還會有蘇水的機會 就算薪資上漲..比不上物價時 人們的生育慾望就會降低 墮胎未必是因為女孩 有時是不想生那麼多啦!! 只是剛好那是女嬰 墮胎是剝奪了小孩的生存機會 不准墮胎又剝奪了大人生育的自由 不准墮胎難道政府要養小孩嗎?? 有人說那要避孕呀!! 講笑話!! 政府投入那麼多錢防水災 還不是照樣有擋不住大水的時候 避孕也不是一定都保證成功的 只處罰女性不公平??? 那還要處罰男性?? 不也要罰他們雙方父母 更要罰他們的就讀學校 大家都有責任.............. 也許還要處罰他們使用的保險套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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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列管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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