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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6, 08:19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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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聯手性侵印傭逼看做愛 夫妻依速審法減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黃姓夫婦2000年間聯手凌虐印尼籍女傭,甚至多次性侵、逼看2人做愛,2夫婦歷審均遭判7年以上重罪;不過,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更4審宣判,援引《速審法》,依強制性交罪改判2人各6年、3年10個月徒刑,黃男須接受強制治療;全案可上訴。 據調查,新竹黃姓男子(48歲)與妻子(47歲)2000年間透過仲介聘請印尼籍女傭整理家務,但黃妻動輒對印傭拳打腳踢,還扣她薪水,印傭曾領過僅2塊錢的月薪。2夫婦並極盡虐待之能事,包括讓印傭睡在不到1坪大的廚房或陽台,要求她必須跪著和僱主說話、吃飯,強迫她吃過量食物,甚至懲罰她喝馬桶水。 隔年6月,黃趁印傭獨自在廚房睡覺時性侵得逞,隨後每隔2、3天就性侵她1次,黃妻得知後,竟協助丈夫性侵,並恐嚇不得張揚,2夫婦還要求印傭留在房內,觀看2人做愛過程。 後來因印傭生病就醫,這起虐傭案才曝光。黃姓夫婦出庭時始終否認性侵、施虐,但法官根據印傭驗傷報告等證據,認定黃姓夫婦犯下惡行,2人要求援引《速審法》減刑。法官認為,根據《速審法》第7條規定,該案從1審法院審理至今已超過8年遲未定讞,已損害被告訴訟等權益,因此同意援引該法酌減刑度。 http://www.nownews.com/2011/06/25/11490-2722965.htm 一個這麼簡單的案子居然八年都無法定讞 法官怎還有臉說案子太多呢?? 以前總說檢察官有堆積如山的案子要辦 現在該可以明白他們簡直是在打混嗎??? 這種案子都可以混八年無法定讞 難怪大家都說公務員都在混日子等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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