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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08:48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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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六旬醫師利誘少女援交 法院重判12年
2011-08-15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林憲源】
曾經任職健保局高雄聯合門診中心的陳姓醫師,以及藥廠退休的林姓外務員,被控引誘多名未成年女學生援交,高雄地方法院重判兩名被告12年、以及9年有期徒刑。 陳姓以及林姓兩名被告,去年遭到檢警查獲涉嫌以金錢引誘未成年女學生援交,每次價碼在數千元到一萬元不等。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定67歲的陳姓被告先後與四名少女性交、七次猥褻,包括一次是找了兩名少女玩3P;至於62歲的林姓被告則是先後與五名少女犯下性交、猥褻罪。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說明,合議庭認為被告兩人年紀都足以為被害少女的祖父,也都知道被害少女心智尚未成熟,卻憑藉經濟優勢,利用少女缺乏社會經驗,誘使性交,對社會危害重大,犯後又避重就輕,因此判決處陳姓被告有期徒刑12年、林姓被告有期徒刑9年。這起案件還有另一名被告王姓醫師,他已經在上個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81501151.html 不太懂啦!!!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比撞一名少女且棄之不顧致死來的嚴重嗎?? 惡意撞死人只判9年..誘姦卻要判15年........ 人命這麼沒價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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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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