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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 07:36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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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賤賣台糖地 吳乃仁判3年10月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被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核定低於市場行情土地底價,賤賣台糖土地給長期贊助前立委洪奇昌的春龍開發公司,造成台糖損失2億餘元,台中地院昨依背信等罪將吳乃仁判刑三年十月、洪奇昌二年四月。
另春龍總經理潘忠豪判刑四年二月、台糖前資產處長劉柏誠三年二月、月眉廠副廠長呂鈺玫二年八月;收受春龍公司賄款140萬元的台中縣政府前建設處長賴英錫,被依貪汙罪判刑八年二月。 判決書指出,洪奇昌多次接受潘忠豪與潘的母親林春珠贊助,從2003年至2005年11月間,共收受1310萬元。 潘忠豪經營的春龍公司與台糖就台中市霧峰區、外埔區、西屯區福林段等82筆土地,簽訂地上權設定協議書,申請開發工業區,要求台糖「轉租為賣」,違反台糖「只租不售」政策。 2003年5月洪奇昌、潘忠豪與時任台糖董事長的吳乃仁協商,吳同意「轉租為售」。 劉柏誠向吳說明於法無據;吳乃仁問有無類似案件?劉答只有南華大學案,董事會曾決定賦予南華意定優先購買權,但經濟部不准。 吳乃仁即指示劉柏誠根據南華案例研究修法,賦予春龍意定優先購買權,同年5月13日台糖承辦員在簽呈中表示「擬賦予春龍公司意定優先承購權」,吳乃仁同月16日核示同意。 台糖評估霧峰區段土地,建議地價為8億7000萬元,吳乃仁卻核定底價為6億2387萬4730元,春龍公司2004年以6億2387萬7231元得標,比底價多2501元,台糖損失2億4000餘萬元。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ful...stance=tw_bull 低價出售就是圖利 當然吳乃仁不服...他又不是第一個賤買土地的 更不是最後一個賤賣土地的 金額也不是最大最多的一個 其實我們也很不服啦!! 為何不賤賣給我們無殼蝸牛族蓋房子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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