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2-08-06, 09:22 PM   #1
lutunhsiang 帥哥
列管會員
 
lutunhsiang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78416
在線等級: 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級別:53 | 在線時長:3126小時 | 升級還需:6小時
註冊日期: 2007-08-31
VIP期限: 2009-12
住址: Taichung
文章: 14124
精華: 0
現金: -3 金幣
資產: -3 金幣
預設 新聞轉貼 - 濫發垃圾郵件 開罰500元

為改善網友被垃圾信塞爆信箱的窘境,昨日立法院初審通過《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明訂任何行銷郵件必須加註「未回傳視為拒絕繼續接收」的連結,一旦發信者未獲得同意就「二次發送」,網友可請求損害賠償。特別的是,即便無法舉證實際受損,每封信仍可索賠一百至五百元。預料一旦立法通過,可有效嚇阻垃圾信繼續滿天飛。

台灣網際網路協會調查,台灣民眾每人每天平均收到廿九封垃圾郵件;國內主要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統計,去年一.三億封電子郵件中,一.二億封是垃圾郵件,占用大量網路資源,造成網路負擔,以每封約○.二角估算,垃圾郵件每年浪費的社會成本達廿億元。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於是提出垃圾信管理條例。

昨日通過初審的條文規定,商家發送商業電子郵件時,除須載明「如收信人未回傳,視為拒絕繼續接收」字樣,也必須標示「商業」、「廣告」。信件也必須設置免費回傳機制或聯絡方式,讓網友自由選擇是否繼續接收廣告信。

一旦業者違反規定拚命發送廣告,因而造成收信者財產損失時,須負起賠償責任;即便收信人難以證明財產受到損害,依舊可請求賠償,罰金皆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E6%BF%AB%E...213000061.html
=========================================

發此篇新聞之雅虎公司,有無想過自己的yahoo信箱每天光垃圾信就多少??十天沒收信就將近有2000多封垃圾信,相反的gmail頂多才不到百封信

此帖於 2012-08-06 09:48 PM 被 YaYa07 編輯.
lutunhsiang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56979, 收花文章: 12813 篇, 收花: 50123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lutunhsiang 送花:
a471 (2012-08-06),grc45 (2012-08-08),YaYa07 (2012-08-0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2:55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