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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12:07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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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二次金改貪污案 陳水扁判刑10年定讞.
關於二次金改案,最高法院20日就元大併復華部分,判阿扁阿珍10年及8年徒刑確定。特偵組表示,他們尊重最高法院判決,並感謝支持見解;另外,扁家在瑞士遭凍結的2100萬美元幾乎都已匯回,只剩18萬6000多美元共同基金待變現。
▲陳水扁二次金改案遭判10年確定。 最高法院20日就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部分,判前總統陳水扁貪污罪10年,扁妻吳淑珍8年徒刑確定。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他們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並感謝法官支持檢方的見解,以「實質影響力」將陳水扁等人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收受賄賂罪」判刑。這項判決將會對未來偵辦相關類型案件時有所助益。 陳宏達表示,阿扁另外有二次金改台新金併彰銀部分仍在偵辦中,目前正透過司法互助,請國外的司法單位進行取證動作,因此較為費時;至於是否與目前院方所審理的事實重複,仍有待檢方調查認定。 至於扁家在瑞士遭到凍結的2100萬美元(俗稱的海角7億),特偵組指出,目前大部分都已經匯回台灣,只剩18萬6000多美元的共同基金仍待變現匯回。在合併執行的部分,法界人士表示,由於刑法在民國94年公布刑法51條修正案後,才將合併執行刑提高到30年;但是扁案被控時間大多都在修法前,所以合併執行後,最長就是20年 法界人士指出,除非陳水扁被改判無期徒刑,否則合併結果執行上限就是20年;由於陳水扁97年起偵審期間遭到羈押700多天,未來若以判刑20年定讞計算,由於羈押期間可折抵刑期,扁在監期間表現良好的話,預計民國107年即可報請假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0/142546.htm 定讞了又如何呢?? 貪污的錢能被追討回來嗎?? 被賤賣的公銀還回得來嗎??? 如果不能阻止總統濫權貪瀆 我認為根本沒有太大的意義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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