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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12:51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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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鄭4個殺人罪 最高判死刑
台北捷運發生史上首樁「隨機殺人喋血事件」,凶手鄭捷更透露想被處以死刑。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天在立法院表示,目前檢方將鄭捷依殺人罪、傷害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依照罪名刑度上最高可被判處死刑,而且採一罪一罰,鄭捷觸犯4個殺人罪。不過,審判結果還必須按照司法程序進行,目前下結論還言之過早。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質詢時關切,大學生鄭捷殺人讓多少家庭傷心,「應該幹(槍斃)幾個」,不相信大學生不怕!陳明堂表示,檢察總長顏大和已要求新北地檢署從嚴從速偵辦。 另外,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警政署已增派80名保警支援台北市捷運系統維安,由於捷運警察只有100多名,加上台北捷運跨越台北市與新北市,內政部考慮拉高捷運警察層級,統一由警政署指揮。除了捷運警力問題,陳純敬也說,內政部將一併檢討台鐵、高鐵及其他公共場所的安全維護。 但陳純敬不諱言,這種臨時起意的事件確實難以防範,若能提高見警率,應可降低歹徒出手的膽量。 來自:https://tw.news.yahoo.com/%E9%84%AD4...220158924.html =================================== 我相信在以前老蔣時代或更早年代,說不定抓到後直接詢問遺言與送往死刑場了,現在這些什麼廢死聯盟講實在的沒有什麼意義,因為受害者家屬不是她們,說真的如果不判死刑那之後隨意殺人都只被關幾年就好了嗎?那國家還需要法律還需要制裁嗎 ???? 此帖於 2014-05-23 07:35 PM 被 YaYa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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