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列管會員
![]() ![]() |
![]() 販賣「地溝油」的郭烈成日前僅以5萬元交保,屏東地檢署5日抗告成功,6日將重開羈押庭。另外,媒體直擊郭的住處鐵門遭人潑紅漆,顯然有民眾對他賣黑心油的行徑不滿,憤而潑漆洩憤。
郭烈成回收餿水油再賣給強冠食品廠,遭檢方聲押,但屏東地方法院2日竟以逃亡事證不足,裁定以5萬元交保。檢方隔天發現郭男提領其86萬元銀行存款,判定有逃亡之虞,5日下午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晚間10時20分將郭男交保原裁定撤銷,發回屏東地院重裁。 高雄高分院裁定指出,屏東地檢署是以被告郭烈成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逃亡、串證之虞聲請羈押,但原審屏東地院卻以郭嫌「無逃亡之虞」以5萬完交保,且郭男經法院裁定交保,隔天就將銀行內帳戶86萬元提領一空,認有逃亡之虞,認為原裁定顯有不當。 高雄高分院又認為,本案屏東地院在訊問郭烈成後,既然認為郭男無逃亡之虞,且無羈押必要,依法就應駁回檢方羈押聲請,而不是予以5萬元交保,屏院原裁定有誤,合議庭因此撤銷發回重裁。 原文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6/398249.htm ===================================== 這時應該請這些民眾開車前往三條崙包公廟(雲林縣四湖鄉三條崙海清路93號),跟包大人告狀,請包大人將這販售黑心油的老兄繩之以法,要是以前包青天在的話說不定早就讓這老兄腦袋搬家了,政府應該趕快把這人判立即槍決 此廟宇網址:http://www.pse100i.idv.tw/s/1acbkm/1acbkm001.html http://www.baogong.org.tw/index.html |
![]() |
送花文章: 56979,
![]() |
向 lutunhsiang 送花的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