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14-11-12, 07:58 AM | #1 |
列管會員
|
新聞轉貼 - 喝酒把機車牽回店裡 5公尺距離被判酒駕老闆大喊冤
在新北有一名林姓機車行老闆,在去年九月和朋友喝完酒以後,準備要把放在店外的機車牽回店裡打烊,整段路程不過短短5公尺,卻馬上被一名王姓員警取締酒駕,讓他覺得好冤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當時他確實有喝酒,加上也真的有騎車,判他還是要罰。
監視器畫面拍下車行的林姓老闆,正要把車移進機車行準備打烊下班,只看到他打開大燈,就這樣把車騎進機車行,但一名王姓員警緊接著出現在畫面裡,跟他說他已經酒駕,要依法開單。機車行老闆林先生語氣裡充滿了無奈,覺得自己相當冤枉,因為從機車停放的路邊騎過人行道進到店裡面,也不過短短5公尺路程。 只是這麼一小段路,就讓林姓老闆吃上22500元罰單,去年9月10日晚間,他和朋友在店裡面喝酒,朋友離開以後他準備關店打烊,但沒想到只是移車,竟然也會被開單,讓他不能接受。但法官認為當時他酒測值0.39確實有喝酒,移車也有發動引擎,確實有騎車,最後判他敗訴,得要乖乖繳罰單,但在另一個案例中結局可不一樣。 另一位修車廠陳老闆表示:「警察說我公共危險,但我只是在廠區內,我又沒有出去。」陳老闆同樣也是喝酒移車,酒測值高達0.71,甚至還撞到了廠區裡面客戶的車輛,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但法官認為他開車的地點是維修廠,並不是一般道路,最後判他無罪。 原文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111/424564.htm ================================ 他老兄應該是牽車就把引擊關掉,就算員警看到也站的住腳,而且他當下就要跟員警解釋清楚,必要時候請其他人作證,那就沒事了,現在他只有乖乖繳這罰款了 |
送花文章: 56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