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14-12-24, 08:35 AM | #1 |
列管會員
|
新聞轉貼 - 胎紋深不足1.6公釐 可罰6千
以策安全
車輛在高速公路爆胎,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當車輛行駛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或設站管制道路時,若車輪胎紋任一點深度不足一點六公釐,或是車輪、輪胎膠皮、車輛機件脫落,駕駛將被罰三千至六千元罰款。 約明年第二季實施 提案修法的藍委江惠貞指出,高速公路車禍多因車輪胎紋不足導致爆胎、打滑失控,或因車輪、輪胎膠皮脫落釀禍,為保障行車安全,須增列罰則。至於檢測方式,江建議,大型車輛如聯結車,可在過磅時檢查,或另於高速公路匝道設站臨檢。 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今年一月起交通部已將胎紋深度列為汽車定期檢驗項目,深度不滿一點六公釐的車輛,車主須在一個月內換胎複驗,若複驗仍不合格,可吊扣牌照。交通部官員指,總統頒布新法後仍要三至六個月作業期,因此新制最快明年第二季實施。 北市米輪輪胎行師傅張伯毅說,胎紋深度不足會減少抓地力、排水性,雨天易打滑,在國道高速行駛下若被銳物穿刺也易爆胎。一般民眾若沒有測量尺,可用十元硬幣插入胎紋,若胎紋落差明顯能接觸、遮罩一部分人頭面的「中華民國XX年」字樣,表示胎紋夠深,若不夠深就應檢測、換胎。 開車族:修法合理 對此修法,開車族多表贊同。民眾翁先生說,修法很合理,因為在高速公路爆胎很容易造成傷亡。民眾張朝敬質疑:「一般人怎會有專業檢測儀器?」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D%B06%E5%8D%83 ============================= 如果有開車族覺得輪胎價格比較貴,那可以選擇正新或建大的輪胎,網路上是寫說這兩家輪胎 比較耐磨價格也便宜,但是機車上面我不建議因為抓地力不行,汽車方面普利司通價格不便宜 其他國外廠牌也不便宜,我自己是沒有開車否則我也會考慮選建大的輪胎 請看以下兩個網友所寫的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6&t=3509062 http://songster.pixnet.net/blog/post...BC%AA%E8%83%8E |
送花文章: 569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