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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08:55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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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兵中彈亡 法官打臉軍方 非自殺
【綜合報導】空軍士官蔡學良七年前在台東軍方靶場中槍身亡,軍方以含槍自殺結案,但蔡母不信不斷陳情奔走,五年前怒控國賠求償六百萬元,一審認定軍方無責,不過高院昨大逆轉,認定槍管並無蔡男唾液,蔡男是在長官失責未控管下碰觸步槍,槍枝走火擊頭慘死,改判空軍司令部須賠蔡母一百四十八萬元。
蔡母尤瑞敏昨開記者會感慨指七年來散盡家產賣了四間房屋,「勝訴對我而言沒有高興與否,我耗盡所有力氣,才尋得一點點司法正義和曙光。」 被指「遺書寫想死」 蔡母表示將上訴且揚言追加求償一千億元,判賠後捐給也為此案奔走的民間團體。 二○○八年五月九日,防空砲兵指揮部第九五四旅中士軍械士蔡學良,參加連上槍枝歸零(調校精準度)射擊訓練,當天下午許姓射擊手使用的T65K2步槍發生故障,士官長調整後才順利擊發,現場指揮官高中良連長下令彈藥兵裝上新彈匣後,與射擊手、助教等人走到二十五公尺外看靶(彈著點)。 隨後「砰」一聲槍響,眾人轉頭,只見蔡男倒在許男的步槍旁,頭部中彈送醫不治。護士在蔡口袋發現「遺書」,寫著「只是今天突然想死,就這樣而已」等語。東部軍檢署認定,蔡男含槍自盡結案。 無唾液不可能含槍 蔡母質疑獨子遭「他殺」,控告空軍司令部索國賠六百萬元,去年又向台東地檢署聲請重查此案獲准,連監察院也介入,但台北地院與監察院均採信法醫鑑定報告,認為蔡男含槍自殺。 蔡母堅持上訴,高院最後根據「槍口沒有唾液反應」此一事實,與相關鑑定報告比對,認定法醫吳木榮鑑定的「非口含槍管」,最符合實況,認為蔡男應是想排除步槍的故障情形,上前拿槍時走火,子彈射入口腔再穿過腦部致死。 二審改判國賠148萬 高院認定,依規定蔡男未經長官下令不得擅自碰槍;連長高中良兼任射擊線安全軍官,違規擅離射擊線;安全督導官劉世偉短暫見蔡男拿槍卻沒阻止,蔡男與軍方各有一半過失,審酌後判軍方須賠蔡母一百四十八萬元。可上訴。 國防部昨表示尊重判決,而空軍司令部於案發後,曾對高中良、劉世偉等人予記大過不等處分。枉死的陸軍下士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昨說:「江國慶、洪仲丘、蔡學良這三大冤案都獲判決平反,其他軍冤案家屬還在等待真相大白,否則一輩子無法放下悲痛。」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87%AA%E6%AE%BA ========================== 以前我一個班長曾經對我說過:當兵不管你被凹假被凹公差被凹什麼的,你能平安退伍最重要 因為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現在想想他說的沒錯能平安退伍的人說實在的可能運氣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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