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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建伸、呂健豪、李姿慧╱台北報導】為防止中指蕭、奇蹟大師等阻擋救護車事件再發生,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若駕駛阻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罰鍰從現行六百到一千八百元,倍增至三千六百元,並吊銷駕照,一年內不能重新考領;另行人闖平交道罰鍰,從現行一千二百元加倍為二千四百元。交通部昨表示,相關罰款新制預計本月底公告上路。
台大博士生「中指蕭」蕭明禮五年前在新店阻擋救護車,當時立院增訂,阻擋救護車要吊照三個月,外界形容是「中指蕭條款」;但去年再爆「奇蹟大師」賴俊吉開保時捷擋救護車,引發輿論譁然。 增毒物事故應變車 《道交條例》現行條文規定,若駕駛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處六百至一千八百元罰鍰,且吊扣駕照三個月;昨三讀條文除了新增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罰鍰也都提高至三千六百元,還要吊銷駕照。 提案修法的藍委盧秀燕說,部分民眾不僅不禮讓救護車、消防車,甚至惡意阻擋,嚴重影響急重症病患的黃金救命時間,「不要小看擋車的幾分鐘,可能就害死了一條寶貴的生命」,盼修法過後民眾都可禮讓救護車。 「應列出認定範圍」 不過上班族吳玲慧說,十年的開車經驗裡,常有卡在車陣中的窘況,大多是「情非得已」的狀況下擋救護車,並非惡意擋車,新法規恐難認定,吊銷駕照更會影響民眾。 開車上班的褚小姐說,新法從嚴很好,但應列出認定範圍,比如要被救護車按幾次喇叭才算擋車,不然很容易產生糾紛。 消防署緊急救護組組長李明憲說,救護工作首重民眾生命保障,認為新法對消防工作有正面幫助,未來如面臨類似阻擋救護車、消防車狀況,會由各地消防分隊蒐證,再由警方開罰,並宣導民眾禮讓救災、救護車輛。 輕軌路口罰鍰二倍 有鑑於行人闖越平交道事故頻傳,新法也明定,行人不遵守平交道人員指示、強行穿越遮斷器放下的平交道等,罰鍰將從現行的一千二百元提高至二千四百元。 此外,因應高雄輕軌今年八月通車,新法增訂,汽機車在輕軌共用路口闖紅燈,將罰三千六百元到一萬零八百元,紅燈右轉則罰一千二百至三千六百元,罰鍰是一般路口違規的二倍;一旦違規,將記駕駛違規點數三點,六個月內若達六點,將吊扣駕照一個月。交通部表示,輕軌相關罰則,將配合八月通車時間實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重點 ●阻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 現行:罰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扣照3個月 修法後:罰鍰3600元、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考照 ●行人硬闖平交道 現行:罰鍰1200元 修法後:罰鍰2400元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A7%95%E7%85%A7 ======================== 說真的不管是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就是要禮讓,因為你救護車是要趕往事發地點現場送病患去 醫院看醫生或把接來的傷患送到醫院看醫生,而警車是要抓壞人或要把壞人帶到警察局,而你 消防車是要趕去救火與救災,每次我都覺得這些救護車,警車,消防車的駕駛與維護人員真的 很辛苦,我就以救護車來說你要去趕往事發地點接送病患到醫院看醫生,如果還阻擾救護車 我就覺得很不道德因為裡面的病患與家屬只是想要去醫院看醫生而已,沒有要去幹麻就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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