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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8, 08:28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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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悲慘 少女賣身養弟
【李光濱、王文傑╱花蓮報導】悲慘世界存在真實人生!花蓮縣一名少女因父母離異,和弟弟跟著父親生活,不料父親常不給吃飯錢,兩人不時挨餓,鄭姓惡鄰見狀竟以一次給一百至三百元,誘拐少女賣身;少女不忍弟弟挨餓,四度遭手指性侵,她再拿賺到的錢買泡麵和弟弟果腹,後因少女向老師哭訴,鄭男惡行才揭發。檢警調查後又發現,少女曾遭生父撫摸下體,這名獸父得知女兒被侵犯,還要兒子轉告「記得拿錢回家就好」,卑劣得該下地獄。
警方追查發現,除了少女遭鄭男(五十九歲)性侵,另有三名分別為十二歲、九歲與八歲的女童也遭侵犯;鄭男一、二審均被判刑十四年,目前落跑。而少女父親已棄家潛逃,遭到通緝。 花蓮縣社會處表示,命運坎坷的少女小美(化名,十六歲),四年前父母離婚後,和弟弟(十五歲)跟著父親生活,父親卻未善盡照顧責任,三年前另交一名女友且四處打零工,常讓姊弟挨餓,社工發現姊弟倆在街頭餓肚子,查訪後列為高風險家庭,並將姊弟安置住校。 向師自爆賺錢很痛 判決指出,前年四月姊弟就讀的學校舉辦植栽活動,協助挖洞種樹的學生都可獲得五十元獎勵,因弟弟拿到獎金後卻沒分給小美,小美向老師哭訴:「我之前都有賺錢給弟弟,他為什麼都不給我?」「我賺錢被摸得很痛。」老師驚覺「賺錢」兩字有異,追問後才知道小美口中的「賺錢」,竟是讓鄰居鄭姓惡男撫摸下體與胸部,每次賺取一百至三百元零用錢。 小美向老師說,近三年前,父親因為工作早出晚歸,又有酗酒習慣,經常沒給午餐錢,鄭男發現她和弟弟沒飯吃,便對她說:「給我摸一下,就給妳一百塊。」她不忍弟弟挨餓,只好讓鄭男摸身體,「第一次拿到一百塊,就去買泡麵還有飲料跟弟弟一起吃。」老師獲悉小美悲慘遭遇後,立即通報警方。 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當時小美的弟弟察覺姊姊行為有異,但是不理解姊姊為何常有零用錢,曾數度跟蹤,後來看到姊姊只要進入鄭男住處,就會拿到零用錢,但因大門扣住,他無法入內,還是不知道姊姊是如何賺到錢。 另有三名女童受害 警方表示,弟弟急忙向父親告狀,不料父親毫不在意,冷冷回說:「那你就繼續跟啊!」甚至要他轉告小美「記得拿三百元回家就好」。還在念國小的弟弟不諳世事,還抱著同父異母、不滿一歲的么弟繼續跟蹤,渾然不知姊姊為了他的溫飽遭人侵犯。 警方追查發現,鄭男對另三名女童也以相同手法騙進屋內,手指性侵或摸胸後再給零用錢;鄭男到案時供詞避重就輕,否認對孩童性侵,稱「我就只是摸一下而已」。還無恥地說他是不忍心看小朋友挨餓,出於好意才給零用錢花用。 檢察官追查又發現,四年前小美和生父同床睡覺時,曾遭生父摸下體,但狼父在去年六月偵訊後就下落不明,遭到通緝。鄭男因涉妨害性自主罪嫌遭起訴,檢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一審遭判刑十四年。 姊弟現由媽媽照料 花蓮地院審理後,今年二月判鄭男十四年徒刑,但公訴檢察官不服,認為小美遭性侵六次,有兩次被認定無罪,因此提起上訴;花蓮高分院認為事證不明確,日前駁回上訴。小美與弟弟則在今年四月安置期滿後,監護權判給生母,由生母帶回新北市扶養,展開新生活。 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家是最溫暖的避風港,小美卻遭父親伸狼爪,造成對人際關係的不信任,最後為滿足生活需求,以肉體換取金錢;未來一定要進行心理輔導,若有憂鬱、焦慮或暴躁等情緒,則須搭配藥物治療控制,否則恐造成「邊緣性人格」,對自己定位產生懷疑,甚至出現自殘等行為。 「獸父惡鄰無廉恥」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大罵,小美的父親與鄰居鄭男毫無廉恥心,竟將狼爪伸向身心尚未健全的少女,她也憂心青少年性教育欠缺,小美明明被性侵卻不自知,「封閉的家庭環境加上欠缺性教育,恐造成悲劇不斷上演」。 少女悲慘遭遇 2011年 少女小美父母離婚後,監護權歸給父親。小美和父親同睡時,遭摸下體 2012/08 .小美為買泡麵和弟弟充飢,4度被鄭姓男子以手指性侵,每次換取100至300元 .小美的弟弟抱著不滿1歲的么弟跟蹤,發現姊姊進入鄭男住處 2012/12 社工發現小美姊弟常餓肚子無人照料,列為高風險家庭,並將姊弟收容安置於學校 2013/04 小美以弟弟挖樹洞賺錢卻不分她,向老師哭訴用身體忍痛換錢養弟弟,老師報警查出鄭男和小美父親伸狼爪,並查出鄭男性侵另3名女童 2014/06 檢方起訴鄭男。小美父親見東窗事發,棄家逃亡,遭通緝 2015/02/11 花蓮地院判鄭男14年徒刑 2015/04 小美姊弟安置期滿,交給生母帶回新北市居住 2015/08/14 花蓮高分院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鄭男14年徒刑判決 2015/08/17 鄭男逃亡 資料來源:花蓮縣府社會處、花蓮高分院判決書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50828/36746617 -------------------------------------------------------------- 這雖然是負面新聞但是大家有無想過為何這類事件新聞這幾年不斷上演著???昨天還有什麼 賣淫集團利用騙術來騙取小女生的新聞,不信請看:惡男逼少女賣淫先「性愛指導」 小女友也被推入火坑 說真的是否我國法律在針對保護小孩與青少年的約束力不夠,導致會有人寧可因為自己欲望 而不怕法律,所以我很贊成我國引進新加坡鞭刑與只要性侵害自己小孩或未成年少女少男一 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這樣才有嚇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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