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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10:13 A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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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妙齡女自主健康管理首日出門與9同事嗑鍋 事後才知新冠確診
高雄一名女性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入境後剛完成14天居家檢疫,即在自主健康管理首日自費檢驗,並與9名同事聚嗑火鍋,在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未戴口罩,共鍋用餐,可能造成其他人健康危害;事後結果出來,是確診個案,高雄市衛生局為此開罰1萬元。
高市衛生局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攀升,確診個案已突破7600萬,死亡個案超過170萬人。國內境外移入個案數12月15日到22日間,確診病例數達26人,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確診人數14人,占總確診人數53%,顯示落實自主健康管理防疫措施,仍至為必要。 高市衛生局表示,近期一名境外移入確診女子在自主人健康管理首日前往採檢,但未待報告出爐,當天就和九名同事一起吃火鍋,時間長達1.5小時,讓九名友人暴露在病毒傳播的風險中,衛生局除立即匡列密切接觸者,安排居家隔離14日,也對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趴趴走吃火鍋的民眾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1萬元整。 衛生局表示,據中央訂定的相關規範,居家隔離/檢疫期滿者應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有症狀曾前往就醫採檢者,應自主健康管理14天。期間無症狀者應避免前往出入公共場所,外出則需全程戴醫用口罩。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者,不得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並應儘速就醫。如未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即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 58 條,依同法可處6萬至30萬元或新臺幣1萬至15萬元不等罰鍰。 高雄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至本月22日止,高雄市確診101例,無本土病例。12月前兩週,高雄就新增了10例境外移入病例,顯示新冠病毒入侵社區的威脅與日俱增。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51...n_idlepage_ch2 ===================== 就報導所描述的資訊來談 實在是莫名其妙耶~ "自主健康管理" 不是表示解除門禁嗎? 那也沒寫不能在外吃飯啊~ 如果這一案例不是在戶外吃,而是在公司吃,請問是不是也要罰你? (除非是文章沒寫的: 該女有感冒症狀?) 搶錢是這樣搶的喔~ 如果照此案所言 自主健康管理其實等同 居家檢疫再關你個7天了 哈~全世界最變態的地區 只能說 綠色執政腦殘保證 (不該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第48、 58 條,而是該罰單上寫: 死白目自費檢甚麼?該罰) 公務員怕被究責就亂亂罰 這個島病的不輕,絕症啊~ ========= 記得以前也發生過出院後又復陽的事 那時我們的官(阿粥?)說 病毒量很低不會傳染 而這次就是要找個理由罰 真的懷疑是不是沒辦黨證啊? 此帖於 2020-12-24 10:51 AM 被 min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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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04:38 PM | #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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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到政府公布及媒體報導的資訊,有很多問號?
菲律賓籍妙齡女生,職業別不便公開? 除了早前哪個人妻隱瞞從事的行業,還有什麼不能公開的? 隔離滿十四天出關後,第一天去自費檢查,沒等報告出來就約友人聚餐? 這個時間點很可疑 如指揮中心說的,她是個對健康安全很在意,所以不放心自費檢測 如果是這樣,她沒道理不等報告出來就跟同事吃火鍋? 不差一天時間 坦白說,除非錢多,隔離十四天無症狀,出關後沒有任何感覺,常理不會花這個錢做檢測 尤其是她是菲律賓人,不是對菲律賓人有歧視,這是現實問題 猜測他可能發現在輕微症狀才會去檢測 理論上,這段時期政府早就給他SOP指引,打個電話通報不必花自己的錢檢測 總是覺得怪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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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20-12-2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20-12-24, 05:29 PM | #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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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政府就像 許久以前的美國一樣
處處打著國家至上的大旗 騙死百姓也不打緊 今天有則新聞法官判那個騙倒壓扁的黃祖師爺輕罪 其中一理由是法官同情他的感情事蹟 哈~連法官都好騙了 IQ比法官低的弱智的台灣郎加上綠媒助攻 還會質疑的那肯定不正常 像個人就要自首 前幾天開始嗅覺不正常了 突然變得很靈敏~( *︾▽︾) 有夠神奇的 (平常要靠近吸口氣的氣味離得遠遠的就能聞到) 比幾十年來的平均值好個一倍有餘 所以~ 照政府規定不能去戶外呼吸空氣了 (防疫規定有云:嗅覺異常) 不知能不能領個補償金的說 (看來常質疑政府真的好處多多) 此帖於 2020-12-25 09:57 AM 被 min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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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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