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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21, 09:59 AM | #1 | 
| 長老會員  |  討論 - 昨天的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0vvM...ature=youtu.be 埔里那邊 重機撞到小孩還踹人 真該廢除重機 不要讓他們合法化 真是亂七八糟 不然就是這種惡劣的只要犯錯一次就終身不得在騎重機 抓到機車就銷毀 一次罰500萬看他們怕不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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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21, 01:56 PM | #3 (permalink) | 
| 管理員    |   每個鍋裡都會有屎,重點在於那鍋裡到底是屎多還是粥多...... 這新聞從法律角度來解讀~~~ 重機騎士因為他那無知又愚蠢的兩腳害他自己..... 1.從被害人轉變加害人.. 2.從求償者變成被求償者.. 3.從佔上風變成下風弱勢... 重機騎士的失誤在於他因為被牽連摔車盛怒之下踹了加害人女童 兩腳而使自己從被害者變成加害人,從依法可請求過失損害賠償 的求償者變成踹人過失傷害的加害人,與論上的被同情者變成人 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女童之父親本來要為女童不守規矩的過馬路造成車禍負連帶賠償 責任,轉變為免責還能向對方求償的受害人之姿光明正大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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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21, 04:05 PM | #5 (permalink) | 
| 管理員    |   那個妹妹過馬路習慣不改恐怕往後生命堪虞~ 雙方素未蒙面不認識,客觀的說彼此沒有那麼大仇恨,騎士踹人出自於 個性使然,他車又貴害他摔車當然火大....這兩腳使他在法庭上先輸掉 自己的立場......... 一碼規一碼....他踹人小朋友家長可以告過失傷害,他超速行駛也可以 被開罰單,那他可不可以就車輛毀損請求對方賠償?...畢竟那小朋友過 馬路方式也有不對,本身也有過失...... 那個正義里長別攪和了,還建議告律師錢他出~~別公親弄成事主就好 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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