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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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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若為七律、絕句皆一首一韻,二、四句尾字韻母同;首句尾字韻母無妨;三句尾字韻母絕不可同。 所以... >< 差點就對上啦~!^^" ![]() PS 1. 「七絕」一例如下,「ㄟ」韻: 青紅皂白無所謂; 選賢與能要對位。 若是真心來做事; 萬般皆可居上位! PS 2. 若論平仄,請參閱「唐詩三百首」,多有附錄。 離題請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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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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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人家又沒說他在寫七絕 您當他在寫七言古詩就好 古詩是沒有嚴格格式的 ![]() 再度離題,也請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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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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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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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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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真心感謝各位版大辛勞!也感激版大們的絕地執法,實屬不易。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分隔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ZERO Hsieh大大 此次發言僅有一失。即「舉例證事」。 因此 ZERO Hsieh大大 所提主旨,即「明確違反本版版規第四款」易受輕略。 4.無意義之灌水文章或人身攻擊文章一經發現立即刪除不另通知(包含用不雅的動物名稱隱喻暗示政治人物或更改政治人物的姓名),惡意掀起筆戰立即報請管理單位處分,請版友們自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分隔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因此,max0551 版主所為甚是,不文過,自請處份,堪稱民主活動 - 法外自律之典範。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分隔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時人皆論:「法 -> 理 -> 情」才是民主正途。因此,在處理形上價值的探究上,植基於「理論」及「情感」的關於「立場的討論」是完全悖離法治意義的。簡言之,依條款論法時;需先論法,其它没有。若否;則不公!理、情可論,必立基於「法定」之後。 引用:
![]() 若不論格式,即無韻腳...。但以上二位大大皆論「韻腳」。 ![]() 若此離題,煩請各位版大刪改,再次感謝各位版主辛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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