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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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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義黨產,舉世皆知,有人不想承認,我也沒辦法. 3.還給全民並不難啊,只要部分人民不要再担護國民黨利益集團就好了啊.還有,政府追討不利,也是要檢討的. 4.我知道這裡不容許不一樣的意見,但不要這麼野蠻地亂扣帽子,好不好?難道,壇主看不出來,這裡真的太泛政治化了? 為什麼有那麼多不發言的會員?想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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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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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來[野蠻地亂扣帽子]?? 回應至此,本人在此區是很少發言的,請注意措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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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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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你發言提證據你提不出來卻轉移焦點,這是討論嗎? 3.生活就是政治,你的吃喝拉撒睡都攸關政治,你能否認嗎?再這一區塊本來就是融許討論政治的,你不知道嗎? 唉~~綠綠派了一隻菜鳥來,連討論都不會更不懂得辯論,或許綠綠真的都是庸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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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CPU:AMD K8-4200 X2 MB:A8N-SLI Premium 顯示卡:青雲6600 512MB DDR2 128Bit / SLI/DVI/TV OUT RAM:創見 1GB X4 雙通道 HDD:SATA0:希捷400G/SATA/7200 8MB SATA1:WD 250GB*7200 SATA2:16MBIDE0:Maxtor250G/7200 8MB IDE1:HITACHI 250G/7200 8MB POWER:Enhance 400W 12CM FAN CDROM:LITON 52X DVDRW:PINEER DVR-A10X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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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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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這句話也不表示自己就很懂得討論或辯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today-fo4.htm 監察院調查,國民黨不當取得黨產有四百七十九筆 虛虛大真的不知道國民黨有不當取得產黨嗎 您只是一昧的說人家提不出證據,而非說人家說的不對 但若您能直接說的讓人心服口服 而非是在這麼樣一個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上大作文章,去計較人家是否提得出證據 那麼我想,這就能真的顯出您的高明了 現在,我將證據提出 請您認真的去與twgo作討論吧 請尊重每位發言的人 菜鳥之說、庸才之語請收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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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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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說的好,我並沒有說他不對,若我一開始就說他不對,那我才是庸才,我是蠢,我不夠高明,我沒說他錯難道這樣我也有錯? 大家都知道不見得就是正確,難道板大不懂得人云亦云這句話嗎? 監察院的報告我早就看過了,並未實際舉出不當黨產如何不當得來~~ 我只能說這是歷史公案,你我都不是活在那時代的人,所謂國民黨不當黨產既無實證也無從考據,唯一所知是接收自日本人手裡,這樣就可以據以說明黨產是不當得利嗎? 慶板大好好的看看監察院的報告吧! 還有,所謂國民黨不當黨產這只是政客遂自己的政治利益所打出的議題,本就不該人云亦云,樓主開這邊文章本與黨產無關卻引導致黨產上面這表示懂得討論?懂得辯論? 樓主所用的方式皆與綠營支持者的發言方式相同,這不是鸚鵡就是庸才,我有說錯嗎? 如果版主仲裁有失考慮堅持失之偏頗,那我也無所謂,反正誰高誰低一目瞭然! 另外板大所謂的證據乃是自由時報的報導,並非監察院調查的正式報告,這樣算是證據?這樣就要服人? 您可以繼續失之偏頗,但是我絕對是堅持原則,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沒有充分的證據絕對不能服人,人云亦云大家都知道絕對不能夠當證據! 板大希望您在仲裁時還是請三思而後行! 菜鳥就是沒有自己主見只聽政客的話,相信政客的言論又無從與人說理論道,說菜鳥一點也不為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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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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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您繞在「當、不當」的文字遊戲 那請去看看國民黨發言人對監察院所提這份報告的發言與國民黨的態度 既然非不當,為何國民黨願擬計畫返還? 您會承認您沒做過的事嗎 發言方式相同就得被您認定是鸚鵡國庸才 什麼時候這裡由您來認定發言會員的身份了 您當然錯,我身為版主都沒資格認定誰是庸才了 您可以嗎? 監察院的正式報告 正式報告不是這個數字嗎? 您可以說說您看過的正式報告有沒有這個數字 是否全部認定,當然國民黨不一定會有共識 一件有就是有,您想在數字上玩嗎 這並沒有意義,也無法否定國民黨自己承諾要返還不當黨產 您說人庸才時有何充分證據? 說穿了不也單憑您自己的「皆與綠營支持者的發言方式相同,這不是鸚鵡就是庸才」二分法 還是您有twgo的智商測驗成績? 如果沒有,您不也犯了您最「堅持的原則」了 您的發言如此不尊重人,早已違反規 我有仲裁什麼?我沒仲裁又何來偏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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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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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個人發言方式都有其風格,一件事情不是是就是非,同樣的批評時政也是一樣,立場偏向哪一方不言可喻,這根本不需要爭論,更不需要你我認定,更不是二分法,套句台灣俗話:用膝蓋想也知道! 至於是不是庸才是不是鸚鵡更是不需要認定,與民進黨同樣步調,同樣論調,表示認同民進黨的理念,這還需要認定嗎?所以我根本沒有認定而是敘述事實! 3.我就是不願意談論數字不玩數字遊戲才未舉出數字,套句您的話"大家都知道"數字會騙人能造假.沒有必要去強調數字,再者您引用自由時報的報導,您認為客觀公正嗎? 4.請板大您去翻辭典看看庸才是啥意思再說吧! 5.我的發言沒有指名道姓,若您還是認為我違反版規您就開罰吧!我毫無異議! 總結: 您突然的發言指陳我不對這就是仲裁,您身為版主發言時的分寸拿捏您應該很清楚,再者您一句我一昧的說人家提不出證據,而非說人家說的不對, 我倒要請板上會員公評,我請樓主提證據不要人云亦云我有何錯?我第一篇回應樓主用疑問句還帶有提示,一直等樓主提證據,樓主堤不出來又一昧重複的話語.我也未指責他有錯,這我又有何錯? 直到我等不到樓主提出證據反而看到樓主用持的言論都是綠營記者會,支持者在各大論壇所發表的論調,沒有新鮮用詞,我用庸才,用鸚鵡反諷有何錯? 我回應到現在從未提到樓主的名子,我不尊重誰了?違反哪條版規了? 版主可參予討論,但是既然身為版主之職,除非會員有明顯的人身攻擊等不當的言論方可與以制止,但是在雙方並未擦槍走火,並未有不當言論之時就跳出指陳一方的不對,這是很不妥的! 再次請板大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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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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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黨產可以用「被逼」來解釋,第二點卻可以用「用膝蓋想也知道」來說明 您又有何證據來證明您的一、二點是對的? 您所謂的「敘述事實」卻又再次證明您的二分法了 我引用自由時報,這是一個報紙 您未曾轉貼過報紙文章嗎?您在用時怎不說自己不客觀公正? 再者,您可以指出數字是不是正式報告裡的 您沒有,若要證明我引用的有誤,請拿出您所謂的正式報告 否則您也只是沒有證據的質疑我而已,又違反了您的「最高原則」 您用庸才、鸚鵡來反諷 是的,您自己說出來了,您也很清楚您未尊重人家的發言 您也知道了這樣是違反規(參閱版規第七條),卻還是發出來 現下您自己承認自己的心態是蓄意違反版規 請您往後發言時先參照版規 這次予以警告 您說您未指明道姓 那您應該回頭看看您的第二點「用膝蓋想也知道」 還是,您說的其實都是在說自己? 請不要嚴以待人、寬以待己 這樣玩文字遊戲並不高明,也顯不出您的條理分明 我指您的不對,只是單指您違反版規的部分 並未對您之前其他的發言有任何干涉,我如何不妥 一開始我只說了收回鸚鵡、庸才的話 是您對我的發言從違反版規拉到黨產問題上 若任何事皆要到擦槍走火才要處理 那制定版規何用? 我可不要這裡變成「南方論壇」 版主本就是依版規而行,何來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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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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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本來我答應過不再回應您的"主觀發言" 似乎版主又對"庸才","菜鳥"之類的言語很有意見 這種言語本來就沒有一個準則,我說過沒有謾罵與人身攻擊,希望版主不要干涉網友間的辯論,顯然版主並沒有接受小弟的意見 再者,這個辯論提出證據應是樓主本人,並不是版主閣下應做之事 版主又再犯了"裁判兼球員"的毛病 在此我正式的認為SCOTTY不適合當本版的版主 希望不飛老爺出來評論,誰是誰非? 若SCOTTY還在此版當版主,小弟將永久退出時事版,不再參與任何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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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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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在虛虛大做出人身攻擊時介入 若有問題,可至申訴區,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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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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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從頭到尾看完每位大大的文章,我相信scotty版大是遵守版規在辦事, 就小的觀察我想虛虛大一開始只是想問twgo大在第一篇最後自己發表的看法是從哪裡的報導得到的結論,希望twgo大能提出,我覺得在時事版看過這麼多的文章,好像每個人都會這麼做,這是我佩服各位大大之處,我只會看看yahoo而已,題外話,言歸正傳 當然每個人心中各有一把尺,不見得衡量標準都一樣,所以對同一件事看法就不同,當然就會有所爭論 當爭論無法收拾已衍發近乎筆戰時,我相信需要一個裁決人出現,把爭論的焦點拉回來 我很贊成scotty版大出面把場面冷卻一下,拉大家回來就事論事提出各方的引述證據,不要讓討論場面失控 但是我想建議一下scotty版大,您在第23篇發表的內容引述的報導,我覺得這個動作應該由twgo大本身來做才會恰當一點,您不應該在twgo大尚未發表引述證據時,您就幫她做了吧! 或許您這樣的動作就帶給barrielee大發表您是球員兼裁判感覺 而twgo大當然也在第32篇引述補充它再第一篇的看法,但是已經中間差九篇,其中已引發一些您和虛虛大對話性的文章 我相信您的出面是要執行版規,但是或許是今天討論議題牽動了您心中那把尺造成您會有這樣順序顛倒的舉動, 就這整件事情來看,我覺得很多版友在討論時都會要求發表看法的人提出引述證據,我覺得這是討論必要項目,免得流於筆戰 最後我還是衷心希望您繼續堅守崗位執法,但下次執法時,能否先跳脫一下討論議題,先執法再加入討論,可能就會避免被捲入像這篇文章中一些與主題無關的討論 以上是小的拙見,希望各位大大消消氣,scotty版大加油,小的繼續潛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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