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虛虛
1.人有時候會被逼的,國民黨被不黨黨產逼到選票流失,不得以將黨產信託,這也是不爭的事實,這正有如被刑求逼供,並非自願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情!
2.每個人發言方式都有其風格,一件事情不是是就是非,同樣的批評時政也是一樣,立場偏向哪一方不言可喻,這根本不需要爭論,更不需要你我認定,更不是二分法,套句台灣俗話:用膝蓋想也知道!
至於是不是庸才是不是鸚鵡更是不需要認定,與民進黨同樣步調,同樣論調,表示認同民進黨的理念,這還需要認定嗎?所以我根本沒有認定而是敘述事實!
3.我就是不願意談論數字不玩數字遊戲才未舉出數字,套句您的話"大家都知道"數字會騙人能造假.沒有必要去強調數字,再者您引用自由時報的報導,您認為客ぁ憤責他有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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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第二點就可用來回打第一點的嘴
您對黨產可以用「被逼」來解釋,第二點卻可以用「用膝蓋想也知道」來說明
您又有何證據來證明您的一、二點是對的?
您所謂的「敘述事實」卻又再次證明您的二分法了
我引用自由時報,這是一個報紙
您未曾轉貼過報紙文章嗎?您在用時怎不說自己不客觀公正?
再者,您可以指出數字是不是正式報告裡的
您沒有,若要證明我引用的有誤,請拿出您所謂的正式報告
否則您也只是沒有證據的質疑我而已,又違反了您的「最高原則」
您用庸才、鸚鵡來反諷
是的,您自己說出來了,您也很清楚您未尊重人家的發言
您也知道了這樣是違反規(參閱版規第七條),卻還是發出來
現下您自己承認自己的心態是蓄意違反版規
請您往後發言時先參照版規
這次予以警告
您說您未指明道姓
那您應該回頭看看您的第二點「用膝蓋想也知道」
還是,您說的其實都是在說自己?
請不要嚴以待人、寬以待己
這樣玩文字遊戲並不高明,也顯不出您的條理分明
我指您的不對,只是單指您違反版規的部分
並未對您之前其他的發言有任何干涉,我如何不妥
一開始我只說了收回鸚鵡、庸才的話
是您對我的發言從違反版規拉到黨產問題上
若任何事皆要到擦槍走火才要處理
那制定版規何用?
我可不要這裡變成「南方論壇」
版主本就是依版規而行,何來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