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虛虛大 ... 國民黨確實有不當取得黨產之處,不然監察院幹麼列出來。
問題是看國民黨對其處置態度,是讓黨產信託。
他的舉例方式也不對,拿對岸的毛病來說國民黨...,實在是兩碼子不相關
,也無虛爭論。不能說國民黨確實有不當取得黨產,而是對其弊而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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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
我多次在回應文中推崇您是綠營支持者中最為理性的,足堪綠營支持者所表率,與您以往的辯論討論都很愉快,我們也都沒有針鋒相對,而是暢談自己的理念與看法,所以我還使以一個對態度跟您討論,現在我回應您的論點!
1.國民黨確有不當黨產,這是先按下,先談談監察院的角色,監察院是根據監察院組織法?刑法?民法?亦或是憲法給予的職權去調查屬於民間的人民團體?
也因於此,五年前監察院提出這份調查報告後引發宣然大波與適法性的爭議,所以這份報告最後只得收回,您在監察院的內部刊物與資料庫中絕對檢索不到的!
2.我不會也不是維護國民黨,而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我們都知道國民黨有政工系統,民進黨有耳語部隊,這樣的以訛傳訛,人云亦云,並不稀奇,發生在誰執政都會有可能的,藉此達到騙取選票的目的更是可惡與可悲,就如同民進黨炒作族群與228事件一樣!
3.我不反對甚至贊成查辦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黨產,但是民進黨在位將近六年有無查辦?有無找第一份足以服人的事證?若是真的侵占國產跟笨不需要制定黨產法,製藥用現行的人團法就足以讓國民黨解散,民進黨有這麼做嗎?侵占國產的追溯期亦能延長,亦可至法院控告其侵占國產罪,這比一般的侵占罪要重,有辦嗎?
4.國民黨對黨產如何處置那是他們黨內的事務,除非能證明真是不當取得,否則外人無法干涉其處置方式!
5.此討論串的爭議,明眼人就能看出來樓主的目的,誰都知道他用中國事務比喻國民黨黨產事件是牛頭不對馬嘴的,加上版主跳出來替樓主舉證與指責,這才是爭議的始末!
總之,你我討論許久,對於我的立場您必然了然於心,同樣的您的立場我也了然於心,但我們會核能理性的討論看法與理念,而別人卻是不行呢?
這值得管理階層與你我去好好的思考的!
呵呵~~現在在此討論動輒得咎,你我都得要小心翼翼的呢!
唉~~改變不知道是好與壞,是對還是錯,反正你我都無權過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