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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 黑奶 也是會這麼說~ 個人不是 ISP 沒有數據可以統計實際情況 就像是問卷調查一般 不同的問法就會有不同的結論 黑嘿嘿 要這麼解釋 p2p 與 頻寬用量 之間的關係 也奈他如何... (就像 健保局 說東你就不能說西) (誰知到會不會是 mp3之類 的利益關係 促使 黑嘿嘿的他這麼思索) To 應該對P2P等佔用頻寬的用戶,建立差別訂價的機制 那明顯是單方面的不履行/更改契約 第二條 HiNet係指由本公司提供電信網路及系統,連接網際網路(Internet)供客戶從事遠端登錄、電子郵遞、檔案傳送、公共檔案服務、網路論壇、資訊檢索、目錄查詢及其他等服務之業務。 (http://www.trendmicro.com/NR/rdonlyr...dagreement.doc) 既然覺得因為p2p使的頻寬吃緊 在還沒解決下 那就不要搞什麼 8M什麼的服務 明顯是詐欺 (個人不是 黑嘿嘿用戶啦也才 1M/64k 而已,只是看不慣這個吃國家資源長大的咚咚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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