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26 (permalink) | |
|
註冊會員
![]() |
引用:
或許我有曾經跟你提起過。 我有一個學妹。通信了四、五年到現在還是仍有在連絡。 在認識的第三年。我曾經跟他告白過。當時他給我理由是。他與我的經濟現在都不是很建全。等以 後再談。之後我就沒有再跟他提起過了。 但是最後。他一聲不響的離開台灣去加拿大。我那時候真的很灰心。心想,為什麼全天下的人都知 道了。就唯獨我並不知道。 最後他跟我說了一句。很抱歉來加拿大二個月了。才跟你說我來加拿大。 如果是一般人的話。大概抓狂生氣了吧。 最後我靜靜的。回他信件。並且祝福他在加拿大留學愉快。 最後他交了男朋友。我也是祝福他。希望他跟他男朋友。可以相處的很好。 最後他也常常跟我談起。他男朋友的百般不是。但是我還是勸合不勸離。 愛跳舞大。你覺得我做到像你所說的了嗎? 放開就是放開,我只會去祝福他,不會去強留住他。或許我很笨吧。但這就是我。 其實每一段感情。都有他可取的地方。也有值得惋惜的地方。所以劈腿。我自己是覺得。 如果是分開了以後。再交新的男朋友。我個人是沒有什麼已見。但是這樣子交朋友會不會太快了點 藥少吃點呢。畢竟藥不是很好。能少盡少吧。^^ |
|
|
|
送花文章: 1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