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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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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人民的義務,在憲法中有明定 我想不該去無限上綱 雖然政府是以民意為依規 但資源有限、欲望無窮 每次看到了某件事,就說這是政府的責任 那全世界到底有哪個政府這麼神,能全面滿足人民千萬種需求 阿傑在世界馬拉松裡有驚人的成績 這中華民國也沾光了 但這是阿傑被政府派去的嗎? 所謂的代表台灣是什麼意思呢? 很多比賽是允許各國參加的 如果要談政府的義務 應該是政府徵召了這個足球隊去比賽 若任何自行報名的比賽拿了好名次就要政府負上「為國爭光」的義務 這樣恰當嗎 那些參加電玩大賽得名的朋友 怎不見諸君撻伐政府未補助他們經費呢 政府在體育做的努力一向為人所詬病 很多人只重選票,而不重人文,真是可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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