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Dingding
這報導讓我覺得最奇怪的
新法實施是7/1,但可以追溯到以往嗎??
比方說,殺人者過去是死,如今頒訂新法殺人者無期徒刑
那已經判死刑的就當場改判無期徒刑嗎??
換個思考方向
本來偷竊者坐牢三天,現在頒訂新法偷竊者死刑
那昨天偷東西的,已經坐牢一天,結果隔天新法頒佈,於是當場抓去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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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看看我的論述吧!
法律的訂定是不溯及既往的,頒布實施生效前是適用舊法,生效後才適用新法!
但是法律人玩法律,他們也能解釋成在法律修訂後尚未頒佈實施前還是適用新法,這是無可奈何的!
說到這想到以前服兵役,抽籤抽中路一特種兵者需要服役三年,那鐵定哭死,可是當服役一年餘後突然接獲縮短役期一年的消息,那種如獲新生的喜悅真是難以形容,但當時在軍中幾家歡樂幾家愁,上一低次的就不適用新法無法縮短役期,簡直如晴天霹靂,現在與幾位軍中友人聊天想起來還是不勝唏噓呢!
以前的中規中矩與現今的文官體制被破壞的蕩然無存相比,即使趙建銘被無罪釋放也不必覺得意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