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28 (permalink) | |
|
長老會員
![]() |
引用:
首先,同安國小有沒有向政府申請補助,這你我並不曉得,新聞也無此報導,另外,地方的教育主管單位並不負責國際體育競賽的補助,權責機關在於中央,這點請您明察! 再者,若不是苦無辦法,校方怎會冒著校譽受損而向外界求援?是否是因為他們已經試過所有方式而得不到適當的回應?才不得不如此作為? 民主本來就是效率最慢的制度,但人民為何要選擇這種效率最慢的制度呢?原因就在於能夠供需平衡,原因就在於人民能夠享受到充分的自由~~ 您說的沒錯,政治是種資源的分配,但資源的分配並非是平均或是平衡,而是視需要,需求而定~~ 人民會有把所有事情都怪罪於政府的觀念這是因為我們是民選的政府,人民才是頭家,若要排除這種觀念,唯有共產極權的制度才能夠排除. 試舉一例,今日若您走路不小心掉到水溝裡,囜的反應是水溝為何沒有加蓋?還是責怪自己怎麼那麼不小心呢? 若依照您的邏輯推論這該怪人民,為何沒有跟政府反映沒有水溝蓋?所以要自認倒楣? 但依照小弟的邏輯是,為何沒有加蓋水溝蓋?是施工單位的怠惰?亦或是偷工減料有弊端?還是原先的設計規劃就已不當? 以上不管哪點原因都構成國家賠償法,因為公務人員的怠惰致使人民的權益遭受到損失,政府應給予適當的賠償! 倘若是水溝蓋被偷呢?政府未善盡監督之責,亦難持其咎,同樣亦適用國家賠償法,且所負責的主觀機關已有刑法上的法律責任! 小小的一個水溝蓋政府都得管,管的不好輕則丟官重則吃上官司,這就是治理眾人之事............ 小弟只懂得用淺顯易懂的方式來詮釋自己的觀點,無法旁徵引博,引經據典,這點請您見諒! 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不是誰該提報問題而是誰先發現問題誰先提報,政府更有也必須要與人民有互動的機會藉此發現問題,里民大會的設計正是如此.......... 但有點要釐清的是不論問題是誰發現的,政府都要負最大的責任,其次才是人民,這才是真正的民主! |
|
|
|
送花文章: 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