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Thome上的報導轉載如下: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38090
使用者控告微軟WGA為間諜程式
文/陳曉莉 (編譯) 2006-07-03
上周一名洛杉磯居民Brian Johnson對微軟提出集體訴訟,主張WGA軟體侵犯美國加州及華盛頓州的消費者保護法律,以及反間諜程式法。
上周一名洛杉磯居民Brian Johnson在西雅圖聯邦法院中提出集體訴訟,指出微軟的WGA軟體欺騙使用者關於該軟體的真正目的,而且並未在安裝前詢問使用者,更把使用者的資料從個人電腦中傳送到微軟伺服器。
該訴訟主張WGA軟體侵犯了美國加州及華盛頓州的消費者保護法律,以及反間諜程式的法律,因為該程式暗地對使用者電腦蒐集資料。
Brian Johnson的訴狀中陳列了許多WGA軟體符合加州及華盛頓州對間諜程式定義的行為,例如微軟有效地在使用者電腦中安裝了WGA,但並未提供使用者任何機會對該軟體作出選擇;藏匿、扭曲,以及未對消費者揭露該軟體真正的功能及特色等。
不過,微軟發言人Jim Desler指出,該訴訟無視於盜版軟體所帶來的傷害,這些指控亦扭曲了WGA的客觀性,微軟散布WGA的行為是合法的。
對於宣稱WGA是間諜程式的指控,Jim Desler反駁說間諜程式的定義是在安裝時未經使用者同意,而且具備某些惡意目的,很清楚的,WGA並非間諜程式。
但卻有許多反間諜程式的研究人員認為WGA符合間諜程式的定義。IT-Harvest的安全分析師Richard Stiennon就說,WGA符合間諜程式定義,因為它暗中安裝在使用者的電腦上,而且沒有警告使用者裝了這程式之後會做什麼事,還假裝是「重大」安全更新,並缺乏反安裝的功能。
反間諜程式的擁護者,也是律師的Ben Edelman說,微軟宣稱WGA是安全更新,但它並不是,而且微軟並未揭露WGA的相關資訊,例如該程式會做什麼事、如何執行,以及為何要執行等。
Ben Edelman認為WGA是否為間諜程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WGA是否有不適當的行為,例如一家公司未對所提供的軟體進行正確的說明,而使用者則因為這些錯誤說明而受害,那使用者是否能控告該業者?答案是「YES」。
雖然微軟仍堅持WGA是對抗盜版軟體的必要工具,但微軟仍在上周更新了WGA軟體,新版不會在使用者每次連線時連結到微軟伺服器,同時,微軟也公布了舊版WGA的移除方法。(編譯/陳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