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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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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每件收3元刊登費用時,我就把所有的拍賣品轉移到e去,我賣的東西很多都是用送的,買家付運費罷了,幾乎都是資源再利用,我不可能當冤大頭,東西送人用還了3元刊登費,現在變本加厲,說真的,一個台灣最大的拍賣平台帶頭伸手向使用者要錢,這是什麼?!分明就是營利,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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