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com/2006/08/20/301-1980253.htm
倒扁秋決/邱毅二審遭判刑 倒扁勢力三缺一
2006/08/20 09:39 Video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把現在的倒扁勢力略分,大致可分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台大心理學教授黃光國、政治系教授張亞中的民主行動聯盟;全台的律師公會串聯「819律師倒扁」;以及立委邱毅為主的名嘴爆料等四大勢力。但邱毅日前遭二審法院判刑,以致倒扁勢力,出現「三缺一」。
就其他國家的民主經驗觀察,若想以革命以外的方式,讓問題叢生的執政者在任期屆滿前下台,除了人民施壓力,還需有為政者嚴重涉及司法案件的情形,若司法的公信力遭到嚴重質疑,就必須有號稱「第四權」的媒,藉由揭弊爆料等呈現證據的方式,來逼使司法偵辦調查、起訴審判。
泛藍人士認為,最早從親民黨轉投國民黨的立委邱毅,一方面屬於國會議員,擁有言論免責權;一方面經常獲得檢舉資料對外揭弊爆料;另方面又常在電視政論型call-in節目裡提出批判,促使原想偵辦結案的檢察官重啟調查,邱毅實為倒扁勢力裡的重要一環。
不料,
邱毅因為2004年的320當晚,質疑總統大選有選舉舞弊情事,因而率眾衝撞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邱毅因此一審遭判刑一年六個月,二審日前宣判,改判一年二個月的徒刑,未獲緩刑;雖然邱毅仍可上訴最高法院,但邱毅自認,第三審為法律審,即採書面審理為主,邱毅想翻案改判無罪,並不樂觀。
邱毅也質疑,翻開國民黨執政時期,從解嚴後到民進黨執政,任何一次的集會抗爭,狀況比他嚴重、其負責聚眾的主事者,皆未被判刑,何獨邱毅會被判刑?何況,邱毅與已和當時受傷的警務人員達成和解,邱毅還是初犯,被判刑,居然未獲緩刑,種種情況,都讓邱毅懷疑,其中有政治力介入。
立法院人士認為,一旦邱毅入獄,藉由揭弊爆料等呈現證據的方式,可能被迫停頓;逼使司法偵辦調查、起訴審判的「第四權」監督力量,就會大為削弱,少了監督司法的力量,不僅第一夫人扁嫂會沒事,連陳水扁身為元首,擁有刑事豁免權,倒扁的「合理性」將大為降低。
----------------------------------------------------------
所為的『權』︰
第一權︰政府
第二權︰財團
第三權︰非營利組織 NPO/NGO
第四權︰媒體
第五權︰公民權(公民投票權、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
至於【立法院人士認為一旦邱毅入獄,藉由揭弊爆料等呈現證據的方式,可能被迫停頓;逼使司法偵辦調查、起訴審判的「第四權」監督力量】這是曲解吧,第四權在公民社會組織明明是指媒體,跟立法委員邱毅有何關係,邱毅又不是媒體人,如果邱毅是政媒兩棲的話(跟之前的陳文茜一樣)哪就很可惡了。
再來是跟【為2004年的320當晚,質疑總統大選有選舉舞弊情事,因而率眾衝撞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錯就錯請邱毅負責吧。
不然跟陳水扁、陳由豪之流是一個樣的,請邱毅為自己當初的行為負責吧,請做出正卻示範吧,不然邱毅在監督他人之時,也請負應當之責,不要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