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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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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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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憲警的裝備是一律不准配帶武器跟警棍手銬, 全線分成四道防守線, 第一線是現役憲兵, 第二線是現役軍人, 第三線是軍校新生跟入伍生, 第四線以後才是警察跟警校學生, 全線的裝備只有四十五公分直徑的盾牌跟鋼盔而已! 暴民拿著釘滿十五公分以上鐵釘的棒球棒, 或是削尖的竹竿根木棍或是鋼筋, 手上還拿著裝滿汽油的玻璃瓶, 其他還有武士刀、木劍、蝴蝶刀..... 還有更多您想像不到的武器! 防守的軍憲警只能呆呆的手挽著手,互相穿過隔壁同仁手臂拉著自己的 S 腰帶, 形成一道防守線,死守著原地的範圍, 當時國防部發布一道命令,退守者判軍法, 而我們只能護著頭部而已! 暴民用尖尖的武器刺我們的腳踝、腿部、腹部, 用鋼筋木棒棒球棒等砸我們的頭部已及防守盾牌, 我第三天因為腹部被插滿鐵釘的棒球棒砸進去, 然後把腹部刺破, 棒球棒拉出來的時候又劃破了我的肚皮順帶著勾出我的大腸並扯斷, 所以才會失血過多,送醫時大腸塞回去的時候有壞死現象鋸掉六十公分, 全身傷痕累累, 所以才會體重掉到 39 公斤。 經過幾乎二十幾年來的休養, 現在有六十幾公斤,感謝關心! 不飛 從來不會後悔有這段往事, 因為 不飛 也經歷過歷史,更寫過歷史!!!!!!!!! 此帖於 2006-09-20 11:17 PM 被 不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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